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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uscel

上次我说药加薪不该死,那几个喷我的都进来给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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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2-20 13:50
  • 签到天数: 259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2-10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沙恩霍斯特 发表于 2012-2-10 11:36
    药家鑫该不该死我不感兴趣

    但是药家鑫不该被所谓的人民审判 那是法律的事情 ...

    我不觉得是人民审判,只能说是民意让法律维持了公证,如果不是被高度关注恐怕结果会是无期然后20年然后提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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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5 23:41
  • 签到天数: 12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2-10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啥也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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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10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个被车撞伤的伤者,头件事不是关注自己的伤势反而是先考虑自己能得多多少赔偿,这样的在天朝是越来越多了,其实药家鑫是为民除害了,但是上头以河蟹建设为重,所以这可怜的出头鸟就被独家媒体妖魔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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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4-11 15:52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2-10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撞人后捅死总是不对的,但是现在张家出来闹,不知道内情不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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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10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杀的该死,现在要钱的更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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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3-22 21:12
  • 签到天数: 15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2-10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法律,要加薪的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不会起杀意。

    如果有法律,要加薪不会被判极刑。

    自从中国落入魔头之手,思想都被魔头绑架,一切人与事都妖魔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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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1-15 00:01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2-10 15: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当时钱少了,如果卖房子赔钱100万左右,药加薪不会死,甚至过几年就会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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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7-3-26 12:16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2-10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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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1-8 14:52
  • 签到天数: 270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2-10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捅死了,一命抵一命
    不捅死,一残托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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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7-3-26 12:16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2-10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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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10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笑而不语。。  这类事见多了,也就麻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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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2-28 09:34
  • 签到天数: 138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2-10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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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10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wsr_my_lover 发表于 2012-2-10 16:17
    张家人可耻难道就能不杀要嫁新??兄弟要把两件事分开。

    最开始是只求极刑,甚至自愿放弃民事赔偿(还有求轻判性质的20W被退回)。如今生活困难了,又想起那20W了?!

    打个比方,自己的孩子犯了法,你砸锅卖铁凑出几十万,只求为孩子保命,对方却说只想一命偿一命,钱一分不要!  然后过了一段时间,对方生活困难了,又上门来要钱?
    药的双亲做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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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3-22 20:29
  • 签到天数: 68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2-10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1448441 发表于 2012-2-10 14:28
    作为个被车撞伤的伤者,头件事不是关注自己的伤势反而是先考虑自己能得多多少赔偿,这样的在天朝是越来越多 ...

    应该 上车  压死他,就不会死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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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7-6-15 08:4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2-10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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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10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对农村人的素质很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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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2-25 00:41
  • 签到天数: 12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2-10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加薪才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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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10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码归一码,药家鑫故意杀人了就得负法律责任,不管他杀的人是什么样的,哪怕难缠也好,素质低也好,只要药家鑫不是出于自身防卫为目的杀死对方那他就是不对的吧,药家鑫死了,张家再来要钱就是无理取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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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5-13 16:58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2-10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偏激了~~
    药死天经地义,无可厚非
    只是张也不是个好人~~~

    总之就不是一对一错,或者那个对那个错,而是都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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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0-28 11:02
  • 签到天数: 386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2-10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对谁错,都 跟这个社会的大背景有关系,奇特社会下的悲哀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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