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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uscel

上次我说药加薪不该死,那几个喷我的都进来给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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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5-30 23:50
  • 签到天数: 255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2-10 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人偿命我不认为是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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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0-24 10:42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2-10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杀一次都不解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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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0-24 10:42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2-10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LZ再次被喷!!{:1_292:}{:1_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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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4-10-3 20:26
  • 签到天数: 297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2-10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人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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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9-14 13:50
  • 签到天数: 1520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2-10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情是非太多,根本没有100%曝光给公众,所以公众的关注也无从说起了。

    要是双方约定在先有这笔赔偿或赠款,那就该给。没约定时日的话可以再诉嘛。闹只能说明脑子简单,不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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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10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直的观点就是,药家薪的死是整个射汇的杯具,他不是咎由自取,是河蟹大旗下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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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11-29 17:38
  • 签到天数: 447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2-10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性质恶劣,死有余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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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5-5-19 05:5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2-10 09: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人偿命,都不死的话,以后会有更多人来尝试。那小子死是对的。现在张家索钱,那是他们没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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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10-26 14:39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2-10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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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10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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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10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家鑫的死不是杀人偿命的问题
    是社会问题,
    要没有徐老太事件
    要是我们社会的保险机制完善
    要是没有那么多撞死赔几万,没死几十万
    要是没有。。。。。。。。。。
    也许药家鑫与张妙都不会永远离开深爱他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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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8-6-6 15:42
  • 签到天数: 118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2-10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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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2-10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死有余辜?如果我是药的话,以后我遇到这样碰瓷多于伤痛的,我也会拔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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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10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人灭口,在任何法律里都是最高刑。这没什么可探讨的。和后续发生什么事情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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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2-20 13:50
  • 签到天数: 259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2-10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人偿命,没什么好说的,张家人不要脸不能成为药家鑫不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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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4-1 12:35
  • 签到天数: 66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2-10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人偿命,人死了再找人要钱是不对的,但是药父当时在微博上说的话也给了农村人施展功夫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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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10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家鑫该不该死我不感兴趣

    但是药家鑫不该被所谓的人民审判 那是法律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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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2-14 23:35
  • 签到天数: 32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2-10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xufeng 发表于 2012-2-10 10:30
    杀人偿命,没什么好说的,张家人不要脸不能成为药家鑫不死的理由。

    没错。{:4_326:}
    现在开着车的人也不要以为自己就高别人一等,可以肆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对方纠缠,是他的无知和无理,你要是拔刀相向,无论你有千百种理由,你都该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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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2-2-10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aqua2001 发表于 2012-2-10 10:21
    杀人灭口,在任何法律里都是最高刑。这没什么可探讨的。和后续发生什么事情无关。 ...

    这种不要脸的人,早就该被抹杀
    田超之所以落后,就因为这种货色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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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10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哎,这是双方家庭的事,跟药家鑫该不该死没关系嘛!药家鑫就是该死,后来的冲突和对他的审判没有一毛钱关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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