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电大家谈-手电筒爱好者之家

 找回密码
 注册成为会员,享受更多功能。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楼主: 子贤

投诉yingjing99卖手电单方面取消订单

 关闭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3-28 09:49
  • 签到天数: 855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3-10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弱弱的说一句  其实我是支持  
    有选择买家的权力
    对本帖任何问题不予评价   路过  路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10 23:04
  • 签到天数: 114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3-10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有选择买家权利这个规定对买家不太公平,我们将考虑废止这一规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7-10 18:46
  • 签到天数: 1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3-10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大哥! 如果这条废止了!谁还敢卖手电!卖家权利如何保障!明知道是西斯底里的人拍了难道我还非得卖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2-3-10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yingjing99 发表于 2012-3-10 15:12
    别人拍下,付款比他快!  我相信这是种缘分! 就该属于哪个人!  我不在乎钱多钱少! 你拍下没有付款 那 ...

    那就是说:
    我买块肉,肉在菜篮里了,我准备付款,旁边有人给你不知多少钱,你就将我篮里的肉抢回给别人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2-3-10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yingjing99 发表于 2012-3-10 21:35
    管理大哥! 如果这条废止了!谁还敢卖手电!卖家权利如何保障!明知道是西斯底里的人拍了难道我还非得卖 ...

    不敢卖的是少数,别拿少数的立场拿来代表多数立场。
    再次说明:
    选择买家权利,不代表我拍下后你可以取消,这歪理不可能被你念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7-10 18:46
  • 签到天数: 1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3-10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强词夺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7-10 18:46
  • 签到天数: 1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3-10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庆幸 没有卖给你! 我宁愿少卖钱 也不卖你!  我的选择是对的!  你拍下只能说明你给我说了声这东西我要,我还没有答应我要卖你呢! 这东西就是你的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7-10 18:46
  • 签到天数: 1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3-10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解释下!我为什么  280 不卖你!230 卖别人!   这说明我选择是对的!  谁敢和你做交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7-10 18:46
  • 签到天数: 1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3-10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污蔑完了不回应就完了吗?大家以后和此人交易慎重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2-3-10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如此臭口,另个贴不回应,就和你玩下去,直到版主删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2-3-10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admin 发表于 2012-3-10 20:32
    其实有选择买家权利这个规定对买家不太公平,我们将考虑废止这一规则。

    选择卖家在成交前没问题,我不反对,
    我反对的是拍下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7-10 18:46
  • 签到天数: 1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3-10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选择买家权利 你不反对。那你还吼个什么?  我卖别人是因为 我不选择卖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7-10 18:46
  • 签到天数: 1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3-10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解释下我为什么  280 元 不卖你 230 元 卖别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7-10 18:46
  • 签到天数: 1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3-10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付款了吗!没有付款算成交了! 就是你的东西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7-10 18:46
  • 签到天数: 1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3-10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解释下我为什么  280 元 不卖你 230 元 卖别人? 我很想知道答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3-10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amani77 发表于 2012-3-10 12:31
    一直都不明白为什么会有“选择买家的权利”,那样的话“标准语”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这些年来一直都未修改 ...

    买家为防“卖家”强卖,所以选择卖家?
    卖家为防买家“强买”,所以选择买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7-10 18:46
  • 签到天数: 1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3-11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loveferrari 发表于 2012-3-10 22:56
    买家为防“卖家”强卖,所以选择卖家?
    卖家为防买家“强买”,所以选择买家?

    哈哈! 对滴! 对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10 23:04
  • 签到天数: 114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3-11 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yingjing99 发表于 2012-3-10 21:35
    管理大哥! 如果这条废止了!谁还敢卖手电!卖家权利如何保障!明知道是西斯底里的人拍了难道我还非得卖 ...

    二手区本身就是大家交流闲置物品之用,在这里卖家也可能会变成买家,反之亦然,大家是平等的,权益也同样应受到保护。
    如果单纯卖家可以选择买家那是否对买家不公平呢?二手区是闲置交流,时效性非常强,基本上一件物品都只有一个卖家在转让,买家如果想购买一件物品,绝大多数时候是没法选择卖家的,而卖家选择买家这种情况,则基本上可以在所有交易中实现,这个本身就是一个不平等的条款。
    参考了其他很多论坛关于选择买家权利的讨论,我们决定,即日起不再允许所谓保留买家权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5-9-27 07:42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3-11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admin 发表于 2012-3-11 00:42
    二手区本身就是大家交流闲置物品之用,在这里卖家也可能会变成买家,反之亦然,大家是平等的,权益也同样 ...

    确实,应该让两者平等,“选择买家的权利”属单方面的行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9-2-3 08:57
  • 签到天数: 9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3-11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淘宝开两个号同时买一个东西,这似乎是一女两嫁,不妥当,尤其是别人已经拍下。我觉得此时应好好沟通,以取得别人的谅解,否则事情会更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论坛自带搜索|下载论坛app|手电大家谈-手电筒爱好者之家 ( 备案序号:鲁ICP备05002565号 )
    以上言论纯属个人观点,与手电大家谈立场无关。
    最佳浏览模式:1920*1080


    GMT+8, 2024-11-24 09:31 , Processed in 0.178959 second(s), 5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