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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26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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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1 11:41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3-26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我觉得本论坛太需要像楼主这么坚持原则的人了,因为这是出力不讨好的事,但楼主却站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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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26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大王,这次总算做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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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2-4 14:12
  • 签到天数: 16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3-26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那个帖子过分了,发上来只能浪费大家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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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5-4 22:39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3-26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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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8-28 00:09
  • 签到天数: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3-26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有点小理解LZ
    因为我也同 ;猎人打过交道

    当时回复我也是 要先垫付邮费检查问题后确认在给不给

    不过猎人就 一个充电器的指示灯 的问题表示不是质量问题
    因此 当时回复 不付快递费

    感觉还是小家子气了点

    后来 又因为LZ发怒 还是答应 给快递费  但是LZ也没有必要 穷追猛打

    正所谓 得饶人处且饶人  不要得理不让人  (太过了不好,就是个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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