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am
发表于 2012-10-6 21:28
继续关注中!
叮当猫
发表于 2012-10-6 21:31
看来还是交友不慎啊{:1_287:}
xsbz150
发表于 2012-10-6 21:36
瓦→力
发表于 2012-10-6 21:36
带手电了吗?
dacai
发表于 2012-10-6 21:39
瓦→力 发表于 2012-10-6 21: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带手电了吗?
连手纸都不让带,更别说手电手机啥的了
败家东
发表于 2012-10-6 22:24
持续关注隐形眼镜带了好几天回来了养养眼睛吧
dragon-light
发表于 2012-10-6 22:34
dacai 辛苦啦。码这么多字!
事情好歹是了了,问题之后回想好了再解决。不欠别人的,一定不白给。
peterice007
发表于 2012-10-6 22:37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bpmf
发表于 2012-10-6 22:45
关注,同情下
aqua888
发表于 2012-10-6 22:59
出来就好啊
dacai
发表于 2012-10-6 23:03
败家东 发表于 2012-10-6 22: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持续关注隐形眼镜带了好几天回来了养养眼睛吧
恩,戴了8天,破纪录了,这几天一直戴框架
dacai
发表于 2012-10-6 23:05
dragon-light 发表于 2012-10-6 22: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dacai 辛苦啦。码这么多字!
事情好歹是了了,问题之后回想好了再解决。不欠别人的,一定不白给。 ...
是啊,等闲下来后一定会去要个说法,十几万也不是小数目了。多谢兄弟关注{:1_288:}
39.5度
发表于 2012-10-6 23:13
楼主兄弟受苦了
dacai
发表于 2012-10-6 23:15
39.5度 发表于 2012-10-6 23: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兄弟受苦了
多谢兄弟了,总算是出来了,天有不测风云啊,当时还想跟你抢豆腐家的1500楼呢,呵呵
a5542879
发表于 2012-10-6 23:19
环境就是如此,法制无从谈起
qjhy
发表于 2012-10-6 23:27
没有选举权就没有人权。我们国家高层就是一群罪犯。还能指望下面的人能有多好。{:1_304:}
xiaopeng123
发表于 2012-10-7 00:43
dacai 发表于 2012-10-6 21: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借据当时朋友说已经收回去了,因为借款人写得是他的名字。借款期限是一年,当时房子还没下来,用的是回迁 ...
你担保,你还钱,却不看借据?呵呵,借一毛以上的高利贷,基本上都是赌场的规矩了。你又不是经济犯罪,是借贷纠纷而已,没经过法院,公安局也不会管这个事,再找人也不会随意上网,我看你像自己说的,很多隐情不能说而已。不是我落井下石,有因必有果,我看楼主你估计你这件事上肯定有不够严谨的地方。
poplarstar
发表于 2012-10-7 03:44
淡定吧,对害你的那个小人。。。。。。
weixixi
发表于 2012-10-7 07:02
yugoking
发表于 2012-10-7 07:12
真是拍案惊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