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wulanling 发表于 2012-10-6 15:20

呵呵。。我哥有和你基本类似的经历,被判七年啊!

啥都不说了。

LZ的头像我一看就想笑。

hungry2fish 发表于 2012-10-6 15:22

真实版小说连载!身临其境啊

liuduohui 发表于 2012-10-6 15:24

过来看连载。

framea 发表于 2012-10-6 15:36

吃一堑长一智

问中 发表于 2012-10-6 15:37

期待后续啊 继续故事很真实的说

超人 发表于 2012-10-6 15:54

楼主文笔不错,没事可以写网络小说娱乐一下大家,说不定哪天火了被拍成电影。

冰冻小章鱼 发表于 2012-10-6 17:07

juventus 发表于 2012-10-6 09: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章鱼兄是司法口的吧?了解了。

没。。目前还在读书享乐,正式工作估计的明年,应该是XX监狱。之前在公安也呆过大半年,所以多少了解点{:1_303:}

总冒烟 发表于 2012-10-6 17:18

看完了   越看越有气    兄弟还是换个头像吧{:1_295:}

总冒烟 发表于 2012-10-6 17:19

看到量血压那段想说脏话XXXXXXXX

augode 发表于 2012-10-6 17:30

慰问。。。




楼主文笔不错。

购物神马 发表于 2012-10-6 17:58

看完更新顶一下

fresho2 发表于 2012-10-6 18:24

等楼主明天更新。

秦权 发表于 2012-10-6 18:28

同楼主的遭遇深表同情..

xiaopeng123 发表于 2012-10-6 19:14

有几个不解地方。1 你替人担保,钱已经换上,借据应该经过你的手销毁。2 那借条的还款期限呢,你房子担保的相关原件呢,借款用途呢,还有你那个朋友呢? 3且不说月息三分是高利贷了,你这个一般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公安局不管这个事的,咋就给你上网了呢。我看你先把你案件的具体细节再说说,也好给大家提供一个借鉴啊。

zhuzhe1992 发表于 2012-10-6 19:23

能出来就不容易了,人生总是大起大落,好好生活吧

zhuzhe1992 发表于 2012-10-6 19:24

能出来就不容易了,人生总是大起大落,好好生活吧

zhuzhe1992 发表于 2012-10-6 19:24

能出来就不容易了,人生总是大起大落,好好生活吧

zhuzhe1992 发表于 2012-10-6 19:27

擦,,高速信号不好,连发了

阿三。 发表于 2012-10-6 21:02

坐等更新

dacai 发表于 2012-10-6 21:26

xiaopeng123 发表于 2012-10-6 19: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几个不解地方。1 你替人担保,钱已经换上,借据应该经过你的手销毁。2 那借条的还款期限呢,你房子担保的 ...

借据当时朋友说已经收回去了,因为借款人写得是他的名字。借款期限是一年,当时房子还没下来,用的是回迁协议,找了个律师事务所做的见证,当时他们借款的月息是1毛,协议上体现出来的是3分,3分是受法律保护的,国家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总得来说这件事情公安局也打了一个擦边球,债主那边肯定也找人了,后来和他沟通的时候话里话外的也透出来这个意思了,还有好多的细节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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