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wulanling
发表于 2012-10-6 15:20
呵呵。。我哥有和你基本类似的经历,被判七年啊!
啥都不说了。
LZ的头像我一看就想笑。
hungry2fish
发表于 2012-10-6 15:22
真实版小说连载!身临其境啊
liuduohui
发表于 2012-10-6 15:24
过来看连载。
framea
发表于 2012-10-6 15:36
吃一堑长一智
问中
发表于 2012-10-6 15:37
期待后续啊 继续故事很真实的说
超人
发表于 2012-10-6 15:54
楼主文笔不错,没事可以写网络小说娱乐一下大家,说不定哪天火了被拍成电影。
冰冻小章鱼
发表于 2012-10-6 17:07
juventus 发表于 2012-10-6 09: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章鱼兄是司法口的吧?了解了。
没。。目前还在读书享乐,正式工作估计的明年,应该是XX监狱。之前在公安也呆过大半年,所以多少了解点{:1_303:}
总冒烟
发表于 2012-10-6 17:18
看完了 越看越有气 兄弟还是换个头像吧{:1_295:}
总冒烟
发表于 2012-10-6 17:19
看到量血压那段想说脏话XXXXXXXX
augode
发表于 2012-10-6 17:30
慰问。。。
楼主文笔不错。
购物神马
发表于 2012-10-6 17:58
看完更新顶一下
fresho2
发表于 2012-10-6 18:24
等楼主明天更新。
秦权
发表于 2012-10-6 18:28
同楼主的遭遇深表同情..
xiaopeng123
发表于 2012-10-6 19:14
有几个不解地方。1 你替人担保,钱已经换上,借据应该经过你的手销毁。2 那借条的还款期限呢,你房子担保的相关原件呢,借款用途呢,还有你那个朋友呢? 3且不说月息三分是高利贷了,你这个一般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公安局不管这个事的,咋就给你上网了呢。我看你先把你案件的具体细节再说说,也好给大家提供一个借鉴啊。
zhuzhe1992
发表于 2012-10-6 19:23
能出来就不容易了,人生总是大起大落,好好生活吧
zhuzhe1992
发表于 2012-10-6 19:24
能出来就不容易了,人生总是大起大落,好好生活吧
zhuzhe1992
发表于 2012-10-6 19:24
能出来就不容易了,人生总是大起大落,好好生活吧
zhuzhe1992
发表于 2012-10-6 19:27
擦,,高速信号不好,连发了
阿三。
发表于 2012-10-6 21:02
坐等更新
dacai
发表于 2012-10-6 21:26
xiaopeng123 发表于 2012-10-6 19: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几个不解地方。1 你替人担保,钱已经换上,借据应该经过你的手销毁。2 那借条的还款期限呢,你房子担保的 ...
借据当时朋友说已经收回去了,因为借款人写得是他的名字。借款期限是一年,当时房子还没下来,用的是回迁协议,找了个律师事务所做的见证,当时他们借款的月息是1毛,协议上体现出来的是3分,3分是受法律保护的,国家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总得来说这件事情公安局也打了一个擦边球,债主那边肯定也找人了,后来和他沟通的时候话里话外的也透出来这个意思了,还有好多的细节不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