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电大家谈-手电筒爱好者之家

 找回密码
 注册成为会员,享受更多功能。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楼主: 马减爵

D-MX差点让我和别人打了一架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3-9-1 13:49
  • 签到天数: 343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08-10-6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我开车的时候还是比较注意会车的时候切换灯光的,但是在没有路灯的道路上遇到行人我是不会切到近光的,原因很简单,车的速度比行人快得多,近光灯的照射距离不足以留下足够的反应时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0-3-18 07:51
  • 签到天数: 74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8-10-6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ry、asp、手电、一个都不能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0-6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uscel 于 2008-10-5 17:00 发表
    教LZ个办法,如果是在小弄堂里,站在车后20米处检一块砖头朝后挡玻璃扔过去然后拔腿就跑,对方没办法的。这种事情搞大也没意思,出口气就行了。

    不过善意提醒下LZ是否走了机动车道?我在上海经常遇到在机动车道上慢行的行人,很 ...

    高招,记下了,曾经被人这样仍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0-6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0-6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楼主的EDC换成甩\\\\棍或者RY喷子。
    杀伤力不像蝴蝶刀那么大,还可以有很好的停止作用和给对方造成巨大的痛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0-6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安全重要些,不然以后都玩不成手电了,阿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4-26 22:5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8-10-6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0-6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赞赏楼主的勇气和行动。
    对无道德之人只能简单的以暴制暴,因为国情所致,法律有如橡皮泥,哈哈。
    很多时候,”素质“一说,实乃阿Q先生的精神胜利法。
    人总要适应环境,如无大树可靠,那只有靠自己,靠运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5-31 10:32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8-10-6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新交法并没有规定遇到行人时应当改用近光灯。从安全角度讲,在黑暗路面遇到对面行人时,开远光更有利于驾驶员及早发现行人的动向,从而保证了行人和机动车的安全。对行人来说,遇到对面车辆远光刺眼,只需低头看地或者停止等待车辆通过,让车辆驾驶员清楚地看到自己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LZ拿着手电晃驾驶员是一种不礼貌并且危险的举动,不值得提倡,更不要说拿激光晃了。LZ碰到的驾驶员开远光闪你,也并不一定就是恶意的闪人,有可能是为了提醒行人,注意前方有车过来,因为行人乱闯马路的现象实在是太多了。

    [ 本帖最后由 jhbhb 于 2008-10-6 22:43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2-17 10:29
  •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08-10-6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hbhb 于 2008-10-6 22:41 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新交法并没有规定遇到行人时应当改用近光灯。从安全角度讲,在黑暗路面 ...

    说得好啊!!强烈支持!有理有据,有条有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0-6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很权威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8-10-7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oon 于 2008-10-6 02:44 发表
    刚从医院回来再回一贴
    老马你真是幸运……唉
    你可以去北京杂谈上看我发的那贴。



    看了,确实有些事情一时冲动悔恨终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8-10-7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hbhb 于 2008-10-6 22:41 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新交法并没有规定遇到行人时应当改用近光灯。从安全角度讲,在黑暗路面 ...


    我当时是走在人行道上,人行道虽然很窄但是人行道路基比马路高出20cm左右,应该不至于会影响到车辆行驶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7-13 13:32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8-10-7 0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能买到GUN。。直接掏出来。。让它NB。。(:5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0-21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做人还是要低调。能忍一下就忍一下的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0-21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减爵同学。株洲的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8-11-6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乡干部 于 2008-10-21 10:57 发表
    马减爵同学。株洲的吧???



    Z4上同一个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1-6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国人的素质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有多少提高的,还是能让就让了,以暴制暴固然很爽,不过如果制不了人家,自己岂不是吃亏大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1-9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差点出人命(:funk:)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1-9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论坛自带搜索|下载论坛app|手电大家谈-手电筒爱好者之家 ( 备案序号:鲁ICP备05002565号 )
    以上言论纯属个人观点,与手电大家谈立场无关。
    最佳浏览模式:1920*1080


    GMT+8, 2024-11-23 02:50 , Processed in 0.183562 second(s), 6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