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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 手电情节请你拿出删我帖子的原因!你凭什么删除我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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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0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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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怕处理不清楚没法解释吧?你要是敢禁我言,我就敢从此不再上本论坛,我也能找到你的地址,我就不服这口气!有种你封我!



补充内容 (2013-12-30 22:31):
你敢不敢给个解释?你不删除我就不会重新开贴,你敢删除我就开贴,直到你把我禁言为止!!!

补充内容 (2013-12-30 22:33):
一个帖子是占据了论坛的一点空间,但是我认为这一点空间,让大家看明白一个论坛的混混(我)或则是一个版主(你)值了!

补充内容 (2013-12-30 22:36):
手电论坛二手交流与转让区规则(2010年2月1发布)
1、本版仅供广大会员转让手中闲置物品,不接受任何商家出售物品(包括论坛注册商家以及其他商家),不得以盈利为目的转让商品。严禁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
2、转让物品数量限制:
a,每周转让物品数量限制:手电类物品5件,非手电类5件,总数量不得超过10件。为了节约论坛资源,请将同类交易物品集中在同一主题帖内,不得在一周(以日历周为计算单位)内发布三个以上的交易帖。
b,一季度内不得在二手区转让同一型号手电超过3支,一季度内不得在二手区转让同一品牌手电超过9支,否则视为商业行为,超过数量的转让贴将直接删除。
c,禁止以转让闲置物品名义批量转让,转让闲置物品不得超过本条款规定的数量,超过该数量的交易贴将直接删除。
d,如同一人使用多个id转让,所有id转让物品总数量不得超过以上限制。
3、本版面禁止交流的物品
(1)禁止交流刀具(含瑞士军刀)、弹弓、催泪喷雾、甩棍、电击器、防卫笔、猫头、仿真木仓、盗版出版物、军用器械、警用器械及一切国家法律规定的管制物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个人交流收藏的物品。一旦发现直接删除,屡教不改者将禁言直至锁定ID。对某些存在争议的物品是否可以转让,论坛保留最终裁定的权利。
(2)禁止交流侵权物品,包括仿制、复刻等,一旦发现直接删除。
(3)禁止交流可能对论坛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引起大家反感的物品,一旦发现直接删除。
(4)禁止在无实物的情况下进行转让,预定等。
(5)禁止交流一切药品、食品、保健品、烟草等。
4、交流贴格式要求:
交流贴内必须严格按如下格式书写介绍说明。该说明必须置于交流贴最顶端,共8条,不得缺项漏项。如果有其他内容需要说明,可自行添加,但不得违反客观事实及本规则之各项规定。如填写不完全、语意含糊的,论坛善意提醒大家需特别谨慎对待其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交流贴格式如下:
(1)[物品名称及数量](必须标题清晰,并详细注明物品的品牌、型号等信息,转让物品的数量必须标明)
(2)[物品状况](如实指出物品缺陷、成色、附件、保修等情况,不得夸大物品性能或成色,隐瞒缺陷。已开封之物品不得使用“全新”字样)
(3)[转让价格](必填,不得留空,必须明码标价。不得采用拍卖的形式转让)
(4)[转让条件](包括运输流程、邮费的承担方式,是否限定本地或特定地区交易、以我要了为准、以淘宝拍下为准等交易条件)
(5)[第三方中介交易方式](支付宝或ebay,拍拍等其他第三方中介交易,必须使用中介交易)
(6)[是否接受退换](准确说明是否支持退换货)
(7)[实物图片](必填,不得留空,必须提供各角度的实物图片,包括所有缺陷部分图片)
(8)[付款时间](选填,买家超过付款时间未付款者,卖家有权取消交易)
5、转让之物品,必须标题清晰,不得在标题中加入“足危求”、“在线等”等等与交易物品描述无关的字眼。本版禁止任何标题党、炒作性标题或内容出现,违者一律删帖处理。
6、交易必须使用支付宝等中介和快递进行交易,但帖子内不得出现淘宝店铺或者其他交易网站的链接,否则一律以广告论,直接删除。同时,也禁止在帖内出现任何论坛商家、非论坛商家在论坛内、外的销售贴或交易帖链接。淘宝链接指向淘宝个人用户(非淘宝店铺)的商品则不受此限制。
7、转让有效期为30天。然后保留30天的讨论期,帖子60天后自动锁定。
8、禁止在他人帖中“搭车同求”及“搭车同售”等。
9、无论发贴回贴,请文明用语。使用任何侮辱性字眼、脏话、人身攻击一律删帖处理,禁止和买卖交易无关及无意义之回帖,例:好东西啊;可惜没有钱;卖好贵哪里才卖多少钱;太晚看到已经买了;路过;流口水中....;路过, 推一下;来帮推.....等等,同时也禁止纯表情符号的回复,屡教不改者将禁言直至锁定ID处理。
10、论坛原则上不反对自己顶贴,但禁止交易人自己连续狂顶。论坛管理员和版主有权判定何种情况为“自己连续狂顶”,并保留屏蔽或删帖的权利。
11、发帖需要使用金币,每发布一个主题,花费金币10,发表回复以及贴图需要花费2金币。在二手区灌水不会对提升等级有帮助。
12、为避免纠纷,同时方便交易双方,在进行求购时,求购者应详细说明所求物品的型号、种类、颜色、新旧程度、交易方式等要求,并注明求购价格范围。
13、交易的基本文明礼仪(此段文字内容转自刀友论坛,已得到转载许可,在此表示感谢)
(1)不要在别人的帖子里给自己或他人拉生意,也不要在他人的转让帖捣乱搅局。
(2)不要评论别人转让价格的高低,或者说谁谁卖什么价。什么是合适的价格,是每个人买东西之前必须做的功课。成交价格高低是买卖双方自愿交流的结果。
(3)非诚意参与的交流者,不要在交流帖内中伤或吹捧卖主,以免误导他人。
(4)讨价还价最好私下完成。是否达成协议,都不必影响卖主正常交流。等买家哪天也做卖家,受到的礼遇也一样。
(5)请保持绅士风度,给其他的交流帖留足一定的位置。在交流帖中,建议转让者除回答问题外,不要频繁顶贴。
(6)以上5条交易的礼仪,建议大家遵守,暂不强制。
14、禁止在他人转让帖中恶意捣乱,善意提醒请注意言语尺度。如回帖内容引起卖家或其他人坛友投诉、吵架、纠纷,并由版主认定影响正常交流秩序,论坛有权删除相关回帖。
15、若发现有恶性骗子和恶意马甲出现扰乱版面正常秩序或在交易中恶意做托做势,经举报查实一律永久关闭本站用户ID。
16、任何交易帖所产生的交易纠纷,论坛不负责调解、不接受投诉。如果在二手区完成的交易发生交易纠纷需要请广大会员评判的,须详细客观的说明事件经过和本人的解决意见,并提供照片、截图等证据。当事人须保证事件的客观公正和证据的真实准确,提供伪证者或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严肃处理。如果公开提供淘宝链接的交易产生纠纷,请勿在论坛发帖争执,请通过淘宝流程解决。
17、提醒各位注册会员,网络交易有风险,建议您多了解实际价格,交易前多交流,选择安全的付款方式。本论坛只是善意地提供一个二手交流平台,对于交流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后果,以及交易物品质量、缺陷所引起的任何问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道德义务。
18、禁止坛友及商家(包括论坛商家以及其他商家)任何方式的信用炒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赠送、互换好评等),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严重者禁言处理。
19、不允许转让贴中出现保留选择买家权利的说法。但允许转让者限定买家范围,例如在帖子中注明不和在论坛有交易纠纷的用户交易等。
20、如卖家未注明付款时间,则默认为买下物品后24小时,超过24小时买家未付款,卖家有权取消交易。
21、对于卖家成交后转卖他人或者买家成交后放鸽子等不诚信行为,我们将进行警告直至限制进入二手区等处罚。
22、论坛二手版块是为坛友交流闲置物品所用,严禁出现超过合理价格的炒作、投机等行为,情节严重者将禁止访问论坛二手交流版块。
23、严禁出现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行为,违者严惩,直至永久关闭id。
24、故意隐瞒物品缺陷、提供的实物照片不能显示真实情况(例如缺陷部分不如实提供照片仅提供完好部分照片等)、夸大物品成色等行为,造成纠纷并没有解决诚意的,视为不诚信交易,将取消该id在二手区的发帖及跟帖权,情节严重者永久禁言。
25、禁止任何形式的抽奖、抢楼、抢拍等活动。
26、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坛友,论坛将视情况采取删帖、取消二手区发帖权限、禁言等处罚。
27、以上未尽事宜,对存在争议的帖子或内容,论坛保留是否允许发布的最终裁定权。
28、对于不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中介私下进行的交易,风险自负,发生纠纷的禁止在论坛发帖投诉或讨论。
29、论坛保留本规则的修改权、废止权、最终解释权及其他一切相关之权利。如认为本规则有不合理条款或需要补充的内容,请到论坛事务区发帖说明。
30、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补充内容 (2013-12-30 22:37):
你敢不敢恢复我的帖子,让大家看看我的违规之处??
回复 dsu_marcocopyright:copy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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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30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手电情节你凭什么删除我的帖子?就因为你是版主?你是怕处理不清楚没法解释吧?你要是敢禁我言,我就敢从此不再上本论坛,我也能找到你的地址,我就不服这口气!有种你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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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30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是心虚就继续删除我的帖子包括禁言,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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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30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封了我,再删除了我的帖子,你就永远称霸本论坛了。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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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30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是不解释清楚我就不停的发帖,直到你能找到一个合理的理由为止,我给你时间,要不你删除我的帖子,把我禁言,要不你给我拿出你的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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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0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消消气,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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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0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擦,现在二手区回复是加2个金币的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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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30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临死之前再来两个金币!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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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30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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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3-12-30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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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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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12-30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过来看看 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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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30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发了一个转让打印机的帖子,也是按照论坛的规矩发的帖子,就不知道什么原因就把我的帖子删除了。
    要是手电情节家里有卖打印机的,我这个帖子影响了他家里的销售价格,小声的告诉我,我可以自己删除,凭什么不声不响删除我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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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3-12-30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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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30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zongjuns 发表于 2013-12-30 22:37
    过来看看 啥情况  ?

    我也是躺枪,在追求真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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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30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水逝水飞 发表于 2013-12-30 22:39
    啥情况  ?

    我也在找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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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12-30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云雾 发表于 2013-12-30 22:39
    今天发了一个转让打印机的帖子,也是按照论坛的规矩发的帖子,就不知道什么原因就把我的帖子删除了。[/ba ...

    那让版主出来告诉大家为什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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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12-30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睡觉了,但愿明天早上起来我已经被禁言,也省的在这里浪费时间了,论坛是一个人建设的,但是需要大家的相互理解与支持,这样不问原因删帖的版主,不要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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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30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TEMS 发表于 2013-12-30 22:43
    那让版主出来告诉大家为什么吧

    估计他没有胆量说明的,晚安兄弟,但愿明天您还能看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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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12-30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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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12-30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你有功夫黏贴这么一大段版规过来,发了那么多纠纷帖子,都不说花点时间仔细看看版规里面写的什么,还这敢那敢的。。。帖子锁了,有问题去投诉区,不再单独回复你,再发类似的占用二手区资源的帖子禁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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