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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逛一下,某迈在境外抢注杰特明商标居然上羊城晚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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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9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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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fc 于 2013-6-29 23:31 编辑

http://www.ycwb.com/ePaper/ycwbdfb/html/2013-06/26/content_187557.htm?div=-1

猛料很多啊,某迈的手法好像还是第一次被大众传媒报道,不知道会不会有记者来我们手电坛学习交流{:1_292:}

yc1.jpg


(转自羊城晚报)代理商抢注境外商标 双方打起系列官司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天军报道:手电筒生产商“杰特明”与海外代理商“希思”、“思迈”本是一对商业好伙伴。“杰特明”知识产权意识淡漠,导致其海外商标被代理商抢注,并涉嫌专利被模仿。双方因此发生纠纷,打起一系列官司。24日,本系列案之一的不正当竞争案在宝安法院开庭。

  商业好伙伴抢注海外商标

  从事手电筒等照明设备生产的莫章维先生拥有两家公司。一家是2010年成立的深圳市杰特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特明”)。另一家是2009年在香港设立的独资公司——金柏电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柏”)。莫氏在中国申请并获准注册JETBeam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手电筒等照明器材。

  广州的李文杰先生主要从事包括照明器材在内的进出口等业务。2009年,李文杰在广州和香港各设立一家公司,即广州希脉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脉”)和香港思迈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迈”)。

  2010年1月,“金柏”授权“希脉”、“思迈”在全球范围内使用JETBeam商标,销售“JETBeam”系列产品。同年11月,“金柏”授权“杰特明”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JETBeam商标,并授权杰特明对侵害JETBeam商标的行为进行维权。

  合作过程中,“杰特明”等权利人发现,“思迈”分别于2010年2月9日在香港、2011年1月21日在欧盟成功抢注JETBeam商标。李文杰于2011年5月23日向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前述商标。“思迈”还在其公司网站、“手电大家谈”论坛等发布新闻,声称JETBeam为其旗下品牌。

莫氏发现手电筒(PC10)产品供应给“希脉”后,“希脉”、“ 思迈”模仿、抄袭该设计,自行生产侵犯自有专利权的产品,并将侵权产品命名为“NITECORE”MT1C进行销售。

  基于此,“杰特明”权利人通知“希脉”、“ 思迈”,于2012年8月5日终止对其之授权。2012年9月5日,再次发出律师函,要求其不得再使用商标JETBeam,清偿货款、退回库存等。

  双方打起了系列官司

  双方交涉期间,“希脉”、“思迈”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先将“杰特明”、莫章维等诉至宝安法院,要求赔偿损失20万元及其他费用。并向境外经销商发送诉讼文书,要求境外经销商不得销售原告产品。

  2012年12月21日,“杰特明”等进行法律反击,同样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希脉”、“ 思迈”等也诉至宝安法院,要求其在报纸及论坛上道歉,赔偿损失20万元及调查费、诉讼费等。

  2013年1月11日,“杰特明”等再以侵犯专利权为由,将“希脉”、“ 思迈”等诉至深圳市中院。起诉书称,“希脉”、“ 思迈”侵犯其手电筒(PC10)的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并将侵权产品命名为“NITECORE”MT1C进行销售,要求“希脉”、“ 思迈”等道歉,赔偿损失人民币100万元及相关调查费、诉讼费。

  在当天的开庭中,完成了法庭调查、辩论等程序,没有当庭宣判。

  庭审直击

  24日开庭审理的是原告“希脉”方诉被告“杰特明”方不正当竞争案。双方就原告方是否有权运营商标、被告方是否侵害到了原告方的商誉、被告方是否有权终止其代理权等展开激烈辩论。

  焦点一

  原告是否有权运营商标?被告是否有权终止其代理权?

  原告“希脉”方在庭审中一直主张,其根据《总经销授权证明》拥有商标代理,运营商标的权利,并称其有权对JETBeam商标进行推广、宣传,且其在境外注册商标也是为了扩大产品的知名度,其为了JETBeam商标的宣传、推广亦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被告“杰特明”方认为,其出具给原告的《总经销授权证明》明确表明,仅是授权原告“希脉”方在销售及推广Jetbeam照明产品及其相关配件时使用 Jetbeam的商标。从未授权其所谓的“商标运营”、“商标代理”, “希脉”方仅是被告的产品代理商。

  焦点二

  被告方是否侵害到了原告方的商誉?原告方是否遭受损失?

  原告认为,被告发出的终止全球代理权的通告,没有任何依据,虚假宣传,给原告的商誉造成了极大损害,原告遭受了较大损失。

  被告认为:(1)原告在其网站、在其发给代理商的《经销权证明》中均声称“JETBeam为其旗下品牌”,混淆商标权利人及产品的生产制造商。(2)原告在庭审中承认,以“思迈”名义在香港、欧盟注册了“JETBeam“商标、以李文杰的名义在澳大利亚申请了商标,该商标图样与被告在国内注册的商标图样完全一致。原告的行为为恶意抢注,企图误导消费者和经销商。(3)原告在代理被告产品期间,抄袭、模仿原告享有专利权的产品,并且以其自有的“NITECORE”品牌进行低价销售,严重影响被告利益。如被告拥有专利权"JETBeam"PC10,定价70美金;而原告仿制的“NITECORE” MT1C,原告的授权商的经销价格为人民币238元左右。(4)原告并非国内外知名企业,原告也没能举证证明其商誉受到了何种损失,其所谓商誉受到严重损害没有依据。


又看了一下,发现深圳新闻网也报道了这事


http://www.sznews.com/news/content/2013-06/26/content_8225779.htm


yc2.jpg


深企“走出去”遭遇商标抢注 双方曾是商业好伙伴


手电生产商杰特明公司与海外代理商希思公司、思迈公司本是一对商业好伙伴。杰特明公司知识产权意识淡薄,导致其海外商标被代理商抢注,并涉嫌专利被模仿。双方因此发生纠纷,打起一系列官司。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6-29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1_292:}论坛也终于被大众媒体提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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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7-28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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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6-29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1 (2).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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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7-28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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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6-29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过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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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0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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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6-29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哇,扬名立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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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6-29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出名了,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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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6-29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占楼 看戏  座等 封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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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6-29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真的是扬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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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5-2-16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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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6-29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还真以为奈特科尔和JETBEAM都是思迈旗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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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6-29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不要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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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6-29 23: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搞不懂,应该是莫告李啊,怎么反成了李告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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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10-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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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6-30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好是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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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5-29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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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3-6-30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出名了,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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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1-25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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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6-30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司还没打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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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0-30 13:00
  • 签到天数: 515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6-30 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真相围观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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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6-30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闹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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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9-8-2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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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3-6-30 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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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2-10 01:02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6-30 01: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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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4-14 10:30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6-30 0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闹大了都来冒个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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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1-6 13:15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6-30 01:55 | 显示全部楼层
    留名,位置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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