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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usc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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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9-8-2 09:08
  • 签到天数: 172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6-19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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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2-9 06:32
  • 签到天数: 19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6-19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1448441 发表于 2012-6-18 22:38
    关注下 童年梦想 XD是什么来头,张口尼玛闭口特么还有出场诗,很天朝特色嘛 ...

    看人家头像~

    我不明真相啊~谁有真相来科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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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7-5 11:01
  • 签到天数: 259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6-19 11: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p民没有战斗力-都是内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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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8-28 00:09
  • 签到天数: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6-19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 超生的罚款干嘛去了? 我只有这个疑点

    你能把这东西分析清楚 就行了 ,其他不用BB

    这钱 怎么来的 收到后 这钱 怎么分成 分成后如何上缴 上缴后这钱肿么用 如何用 用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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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19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童年梦想 发表于 2012-6-19 11:43
    尼玛这个物业是选出来的??

    尼玛物业公司的家属在这个小区,尼玛选物业的时候尼玛都是这几个家属选,其 ...

    你又挑选道德制高点

    先指责某某非法、fb等各种无关的事情

    然后一口咬定这条法律是恶法,所以大家不需要遵守


    拜托换一个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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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19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assa2000 发表于 2012-6-19 11:49
    不用再争了,当物业不是业主通过公正公平公开选举出来的,也就是没有获得合法的授权,下面的一切都免谈合法 ...

    恩,那现在物业规定什么偷盗杀人违法

    小偷强盗杀人犯宣称,现在物业是不是选出来的,所以那个不算法,杀人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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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6-19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乐无穷

    我每天都在争吵  为什么呢

    因为我要施行我正当的权利

    至于责任   滚你妈逼  老子的责任就是施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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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7-11 20:47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6-19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muscel 发表于 2012-6-19 12:27
    恩,那现在物业规定什么偷盗杀人违法

    小偷强盗杀人犯宣称,现在物业是不是选出来的,所以那个不算法,杀 ...

    判死刑合理就行了,没人会反对。至于合不合法,谁来裁决?物业公司来裁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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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7-11 20:47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6-19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让物业公司来裁决能不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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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3-22 21:12
  • 签到天数: 15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6-19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zzqzhangboy 发表于 2012-6-19 11:59
    请问 超生的罚款干嘛去了? 我只有这个疑点

    你能把这东西分析清楚 就行了 ,其他不用BB

    养了寄生虫{:1_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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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6-19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1_303:}  党是人民的男朋友,人民和女人都爱说四句话:你怎么都不管我?// 我的事不要你管!//你给我一个解释!//我不听我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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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6-19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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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5-10 11:46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6-19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五毛党{:1_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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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6-19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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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2 08:48
  • 签到天数: 483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6-19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过来围观戴墨镜的、貌似神马老大的那啥嘴脸?{:3_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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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3-18 17:07
  • 签到天数: 240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6-19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马艘观点,丁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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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10-19 00:51
  • 签到天数: 12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6-19 13: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darkwind 发表于 2012-6-19 13:05  其实LZ都说了:  “  生第二胎可以,罚款,而且是按照收入比例罚款,绝对公平

    猜一下:符合规定,打算生出第二胎,去办手续,被要4W,拿不出,打算先生下再说,被强制…  这么说的话,就是执法者犯法了_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无奈相关规定的是出生后才算公民…)这么说计生法规没错…只是某些人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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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9-4 17:29
  • 签到天数: 114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6-19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了孩子就要对孩子负责任,那些生多胎的,真正负责的有几个?其实有能力,愿意多花点钱,那就把孩子教育成才。纯粹为了生个儿子,真正生下来又不管不顾的,真的不如死了算了,对自己的孩子都不负责任,能指望他自己有多大的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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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6-19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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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10-19 00:51
  • 签到天数: 12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6-19 14: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darkwind 发表于 2012-6-19 14:04  HI,你说的确实不属于公民,这是对的,中国法律确实这么规定。  但是不代表这不是人命,难道不是中国公民 ...

    所以说只能算故意伤害。否则就是故意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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