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电大家谈-手电筒爱好者之家

 找回密码
 注册成为会员,享受更多功能。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楼主: 远远地路过

喜欢她但不能伤害她,我怎么办?纠结中……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4-22 21:30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2-6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你这种观念我接受不了···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0-5 20:4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2-6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对禁摩托 发表于 2012-2-6 22:51
    说实话,你这种观念我接受不了··· ···

    这是反面教材嘛~~
    难道LZ尽想听就是老老实实规劝的话?求安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8-27 23:23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2-7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LZ还是挺老实的一个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4-22 21:30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2-7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52638401 发表于 2012-2-6 22:54
    这是反面教材嘛~~
    难道LZ尽想听就是老老实实规劝的话?求安慰?

    呵呵,不好意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31 21:12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2-7 0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事就别联系了,有事也别联系了,反正就是别再联系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2-10 09:55
  • 签到天数: 1427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2-7 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做朋友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4-11-17 00:41
  • 签到天数: 376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2-7 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年之痒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7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比我强,赞一个. 应该暂时断绝联系,"慧剑斩情丝.亲情会回归到第一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7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9-14 13:50
  • 签到天数: 1520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2-7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妹子不错,算清醒的。楼主也好,把持住了。

    如果你们还有情义,就做这样的知己好了,将来可以互相帮助就可以了。其余的看机缘了。

    有时候男女之间可以存在点过界的关系,前提是彼此都不会干涉对方的生活。所以这个策略可能是对方婚后你们才可能发生的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18 10:28
  • 签到天数: 29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2-7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没想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2-2-7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wo

    本帖最后由 远远地路过 于 2012-2-7 10:33 编辑
    dragon-light 发表于 2012-2-7 09:52
    妹子不错,算清醒的。楼主也好,把持住了。
    如果你们还有情义,就做这样的知己好了,将来可以互相帮助就可 ...
    有时候男女之间可以存在点过界的关系,前提是彼此都不会干涉对方的生活。所以这个策略可能是对方婚后你们才可能发生的了。

    嗯,说得很切实际。
    我亲手做的小手电,给她买的礼物,她非常喜欢,非常珍惜。她不可能这么容易忘了我,我们之间的情义是有的,不可能彼此不再联系。
    现在关键问题是她还是独身,我本不想影响她,却还是影响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8 13:26
  • 签到天数: 2140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2-7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人一生中经历的事很多,做朋友吧,忍为高和为贵,为她找个合适的伴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7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做朋友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2-2-7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xxxnm 发表于 2012-2-6 17:39
    你觉得婚姻失败其实是你的接口,请问你用心经营过你的婚姻了吗?

    我为家庭付出了很多,无论是对孩子对老婆,尤其是对孩子。家务活我会主动替老婆分担,节日或者出差我都会带礼物回来,我很少在外面应酬,多数时间都在家陪她们,夫妻生活每次都可以让她欲仙欲死。除了我不善交际喜欢独处以外,我已经很努力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2-2-7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远远地路过 于 2012-2-7 10:19 编辑
    xiaoxiaobird 发表于 2012-2-6 21:19
    lp太过强势了也是个大问题啊
    有没跟老婆倾过?

    老婆心眼太小,芝麻大的事儿都要去管,都要去跟你吵一架,所以绝对保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7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
    1.当机立断,离婚还是不离婚,看你的意思,应该是不离婚,那就给她说明,自己绝对不可能离婚。
    2.明确告诉她,她过的幸福,你才能幸福。建议她找对象。

    3.至于性,不是绝对不可以,至少也要等她结婚后吧,否则她对你的依赖不只是精神上的,也是肉体上的。
    4.不建议断绝关系,不过如果断绝关系,未必是坏事;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5.如果你真喜欢她,做任何事情都要从她的角度考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7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考虑清楚
    觉得自己有超常的控制能力就继续交往
    不然还是就此打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2-2-7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远远地路过 于 2012-2-7 10:29 编辑

    已经编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2-2-7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远远地路过 于 2012-2-7 10:29 编辑
    gotohell 发表于 2012-2-7 10:16
    建议
    1.当机立断,离婚还是不离婚,看你的意思,应该是不离婚,那就给她说明,自己绝对不可能离婚。
    2.明确 ...

    谢谢!
    1、我没有跟她说过我婚姻的事,我不想跟一个比我小这么多的女人诉苦。现在她已经很明确了,不纠缠我。妹子很好!
    2、我多次建议她去找个对她好的人过日子,但是她说暂时不想。相反,她曾对我说,我在她心里的位置谁也不能代替,我是她一辈子的朋友,我快乐,她才快乐,(因为我人很真诚,很善良,对她很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论坛自带搜索|下载论坛app|手电大家谈-手电筒爱好者之家 ( 备案序号:鲁ICP备05002565号 )
    以上言论纯属个人观点,与手电大家谈立场无关。
    最佳浏览模式:1920*1080


    GMT+8, 2024-11-18 17:32 , Processed in 0.166681 second(s), 5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