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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上课了,今天天我们讲奥卡姆剃刀原则。
奥卡姆剃刀定律,是由14世纪逻辑学家、圣方济各会修士奥卡姆的威廉(William ofOccam,约1285年至1349年)提出。这个原理称为“如无必要,勿增实体”,即“简单有效原理”。
对于科学家,奥卡姆剃刀原理还有一种更为常见的表述形式:当你有两个处于竞争地位的理论能得出同样的结论,那么简单的那个更好。这一表述也有一种更 为常见的强形式:如果你有两个原理,它们都能解释观测到的事实,那么你应该使用简单的那个,直到发现更多的证据。对于现象最简单的解释往往比较复杂的解释 更正确。如果你有两个类似的解决方案,选择最简单的。需要最少假设的解释最有可能是正确的(或者以这种自我肯定的形式出现:让事情保持简单!)。
上面内容摘自百度,什么,没看懂,没关系,我给大家讲故事,讲完故事,大家就能懂了。
话说,我有一个媳妇,再话说,我喜欢买摩托车,再话说,我媳妇不给我买摩托车的钱。知道以上三个事实,我就开始正式讲故事了。
去年的奖金终于发了,我从奖金抽出了800元,准备买摩托车,看中了一辆珠峰50,我认定这车其实是光阳贴牌的车,当初赖哥给走私过来的,质量非常好,而且很新,老板要1600,估计1200能搞定,证件齐全,不是黑车。还差点钱,天赐良机,媳妇丢了旧电动车买新电动车时,给我了我的工资卡,让我去取钱,我偷偷多取了500元,如果工资卡里的钱对不上怎么办?不管这么多了,先凑够买车的钱,再说媳妇可能未必这么仔细,能看出少500元。把钱都整理好,放在了我爸爸那间屋的抽屉里。不放我们屋,是因为,万一被发现,就被媳妇没收了。
第二天媳妇上班,可我还要在家看5岁的小乖。一急之下,带着孩子去买车,朋友可能会问,孩子5岁了,她肯定会给她妈妈汇报这事。我只好给女儿讲了很多道理,说这是我们的在家秘密,要保守好秘密,结果小乖满口答应了。去我爸爸那间屋的抽屉里拿钱的时候发现钱没有了,当时就一身冷汗,我攒了半年多的钱难道被媳妇没收,最后终于找到了,不过貌似被挪了位置,不管这么多了,拿钱杀向二手摩托车市场。1000元拿下。
晚上,女儿小乖和她妈妈聊天,因为小乖答应我保守秘密,我相信我女儿和我一样守信用,虽然她只有5岁。可过了一会,媳妇就把我叫到屋里,厉声问“小乖说,今天你买摩托车去了,怎么回事?”小乖在旁边嘿嘿笑,“居然敢出卖我!”我心里说。不过幸亏我对这个问题早有准备,我很镇定的说:“我是帮我的同事Z买的。”媳妇居然也没有怀疑我。媳妇又问,“今天早上我打扫你爸爸的屋子,发现了1300元钱,然后我又放了回去,可晚上我发现没有了,你爸爸来过?”这个问题一下子把我问懵了,我只好支支呜呜的说,“今天下午来取钱了,他想请朋友吃饭。”
这事情就这样过去了,大概两周后的一天,媳妇突然问我,买电动车那天,你在卡里取钱没有?我开始说没有,可媳妇一追问,我就承认,取了500,结果媳妇不依不饶,说少了2000多。最后一想原来是买电动车取的钱。晕,当时如果我坚持说没有拿那500,她未必能算得出来。后来要求我交出来,我义正言辞的断然拒绝,再后来这个钱就充当了8月份的生活费了,她说8月份不给我钱了。
好了,故事讲完了,这个和奥卡姆剃刀什么关系呢?
从我媳妇的角度考虑,要解释我上面的行为,需要几个独立的事件:1.我给同事买摩托车。2.我爸爸那天下午来我家取他放在我家的钱。3.我偷偷从工资卡里取了500元钱。
如果媳妇懂奥卡姆提到这个原则,“如无必要,勿增实体”,即“简单有效原理”,这几个事件真的是独立的吗?她会想,其实用一个原因就能解释所有发生的事情,就是:老公在偷偷攒钱买摩托车,那1300元就是他攒下来的,不敢放在我们房间,放在了孩子爷爷的房间,他偷偷取的500元钱就在那1300元里面!
当然奥卡姆剃刀原则得到的不是事实,而是一个思考问题的方向,比如我媳妇可以从这个推测出发再继续找我其他的证据,只要她努力一下,最终肯定能证明我背着她买了摩托车。非常值得庆幸的是,她不懂卡姆剃刀原则,所以说,童鞋们呀,找媳妇,千万不能找聪明的。
我知道我的课以枯燥著称,可我教的都是纯金白银呀,你想,你们结婚后,可以用我交给大家的奥卡姆剃刀原则去分析妻子或丈夫的行为,肯定可以有很多惊喜。所以,我说,知识就是力量,只是就是金钱,我没骗你们吧。不要惊醒那些上课睡觉的同学,没有听我的课,将是他们这辈子最大的遗憾。
好了,同学们,今天的课就讲到这里,睡觉的同学醒一醒,否则呼噜声太大,同学们听不清布置啥作业了。用鼻涕吹泡泡的同学,请擦一下。现在布置一下课下作业,就是写一篇读后感,字数不限,内容不限,以顶贴的形式交上了。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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