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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dboboda

大快人心,大快人心,希望不是假消息,希望不要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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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7-30 01:16
  • 签到天数: 91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8-9-1 19: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情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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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4-11-14 19:45
  • 签到天数: 300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8-9-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应该发到心情区。媒体和舆论压力太大,不敢不这样判
    来自苹果客户端来自苹果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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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3-6-26 14:06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8-9-1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比较难区分。比如本案中的死者把刀掉地上了。然后让防卫的人捡了。死者掉头跑。这时候防卫的人有两个选择,1:继续追砍,2:放弃。。
    这个事情我比较倾向于属于正当防卫。

    点评

    我的观点是,无论是否有舆论影响,结果应该差不多:关键点是致死的原因,是在捡到到后,两个人纠缠在一起时,其中一刀捅进腹部,造成大出血,导致死亡;而在后来追赶过程中,砍了2刀,一刀砍空,一刀砍到汽车,均没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9-1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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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4-11-2 19:46
  • 签到天数: 1820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8-9-1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大善良群众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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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20-3-19 18:36
  • 签到天数: 109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8-9-1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法律里有正当防卫,但几乎没人敢用吧?以前的几个案例法官就认准了防卫过当。这方面确实和美国比不了。

    点评

    这个案例是公安机关撤销的。关于正当防卫,公安可以不立案或者撤销,提交到检查院也可以不予起诉。所以但凡走到法院审理这一步的,基本翻不了,不是防卫过当就是故意伤害。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9-6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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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9-1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就是广而告之,带刀不要装B,装B不要带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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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8-18 05:16
  • 签到天数: 1584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8-9-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监控,舆论,正逢打黑扫恶,
    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200946jnh95w11v3n2zxhw.jpg
    来自苹果客户端来自苹果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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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11-28 22:4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8-9-1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快人心。如果不这么判,追究的话,估计可能要深挖可能有些人会受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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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1-8-13 17:41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8-9-1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结棍 发表于 2018-9-1 17:54
    为什么正当防卫定义那么难 因为他们认为今天你有胆量对抗“包里”明天就有胆量对抗“包怔” ...

    你知道得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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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8-14 15:11
  • 签到天数: 13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8-9-1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结棍 发表于 2018-9-1 17:54
    为什么正当防卫定义那么难 因为他们认为今天你有胆量对抗“包里”明天就有胆量对抗“包怔” ...

    有数据的,前几年很多都判防卫过当,这个事,刚开得时候还说遇到杀人赶紧跑,被喷了赶紧删除,要不是网友支持,这个也悬

    点评

    这个案子与其它案子不一样,最明显的不同是刀具是侵害者的,受害者是在被砍杀时夺过来自卫反杀侵害者,这也是这么快就下结论的主要原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9-2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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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0-10-2 21:26
  • 签到天数: 2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8-9-1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版块越来越乱了 什么东西都在这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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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7-5 12:28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8-9-1 21: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被砍第一刀后死者起身往汽车方向跑去,可以认定还没有被制服去车里拿凶器,继续追砍是对的直到没有反抗能力。如果不继续追砍死的就是白衣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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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7-5 12:28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8-9-1 21: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坛里明白人不少啊,离min智开启不远了。“不愿做奴隶的人们,起来”;“让一切不民主的制度死亡……”。这两首歌已经是禁歌了,因歌词极具煽动性。《国歌法》的出台就是不让唱国歌。新闻联播重要时刻只让有国歌配乐不让有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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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9-1-15 00:18
  • 签到天数: 19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8-9-1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紫禁城去了当地捕快协同办案,估计带了圣旨。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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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4-19 21:22
  • 签到天数: 99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8-9-1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uc浏览器推送的今日说法的记者采访当地p 警olice副局长,应该是真的消息。
    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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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4-24 12:46
  • 签到天数: 2134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8-9-1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不会成为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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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7-13 17:19
  • 签到天数: 58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8-9-1 21: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视频拍的很清晰,不易生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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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5 22:50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8-9-1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正当防卫,得看运气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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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9-1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结棍 发表于 2018-9-1 17:54
    为什么正当防卫定义那么难 因为他们认为今天你有胆量对抗“包里”明天就有胆量对抗“包怔” ...

    为什么判正当防卫在我国这么难,这是更深层次解释,呵呵,可惜我们的判决不是案例制,这次也是在监控、舆论、打黑齐全情况下共同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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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5-1-15 14:39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8-9-1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zhqsoft 发表于 2018-9-1 19:45
    确实比较难区分。比如本案中的死者把刀掉地上了。然后让防卫的人捡了。死者掉头跑。这时候防卫的人有两个选 ...

    我的观点是,无论是否有舆论影响,结果应该差不多:关键点是致死的原因,是在捡到到后,两个人纠缠在一起时,其中一刀捅进腹部,造成大出血,导致死亡;而在后来追赶过程中,砍了2刀,一刀砍空,一刀砍到汽车,均没有砍到人,所以,后来追逐过程的影响很小;因此,开始捅进腹部的这刀,才是定罪关键,而这刀是在正当防卫时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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