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 发表于 2008-10-6 15:52

说实话,我开车的时候还是比较注意会车的时候切换灯光的,但是在没有路灯的道路上遇到行人我是不会切到近光的,原因很简单,车的速度比行人快得多,近光灯的照射距离不足以留下足够的反应时间。

以我为荣 发表于 2008-10-6 15:59

ry、asp、手电、一个都不能少!!!!

leelee 发表于 2008-10-6 17:17

原帖由 muscel 于 2008-10-5 17:00 发表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教LZ个办法,如果是在小弄堂里,站在车后20米处检一块砖头朝后挡玻璃扔过去然后拔腿就跑,对方没办法的。这种事情搞大也没意思,出口气就行了。

不过善意提醒下LZ是否走了机动车道?我在上海经常遇到在机动车道上慢行的行人,很 ...
高招,记下了,曾经被人这样仍过

matmat 发表于 2008-10-6 17:28

特工Z 发表于 2008-10-6 17:56

建议楼主的EDC换成甩\\\\棍或者RY喷子。
杀伤力不像蝴蝶刀那么大,还可以有很好的停止作用和给对方造成巨大的痛苦。

cooldog 发表于 2008-10-6 18:52

自己安全重要些,不然以后都玩不成手电了,阿门。

wfcwz 发表于 2008-10-6 22:17

言改 发表于 2008-10-6 22:19

赞赏楼主的勇气和行动。
对无道德之人只能简单的以暴制暴,因为国情所致,法律有如橡皮泥,哈哈。
很多时候,”素质“一说,实乃阿Q先生的精神胜利法。
人总要适应环境,如无大树可靠,那只有靠自己,靠运气!

jhbhb 发表于 2008-10-6 22:4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新交法并没有规定遇到行人时应当改用近光灯。从安全角度讲,在黑暗路面遇到对面行人时,开远光更有利于驾驶员及早发现行人的动向,从而保证了行人和机动车的安全。对行人来说,遇到对面车辆远光刺眼,只需低头看地或者停止等待车辆通过,让车辆驾驶员清楚地看到自己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LZ拿着手电晃驾驶员是一种不礼貌并且危险的举动,不值得提倡,更不要说拿激光晃了。LZ碰到的驾驶员开远光闪你,也并不一定就是恶意的闪人,有可能是为了提醒行人,注意前方有车过来,因为行人乱闯马路的现象实在是太多了。

[ 本帖最后由 jhbhb 于 2008-10-6 22:43 编辑 ]

chn_zhao 发表于 2008-10-6 22:44

原帖由 jhbhb 于 2008-10-6 22:41 发表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新交法并没有规定遇到行人时应当改用近光灯。从安全角度讲,在黑暗路面 ...
说得好啊!!强烈支持!有理有据,有条有理...

gdjzr1999 发表于 2008-10-6 23:47

楼上的很权威啊

马减爵 发表于 2008-10-7 00:02

原帖由 coon 于 2008-10-6 02:44 发表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刚从医院回来再回一贴
老马你真是幸运……唉
你可以去北京杂谈上看我发的那贴。


看了,确实有些事情一时冲动悔恨终生。

马减爵 发表于 2008-10-7 00:04

原帖由 jhbhb 于 2008-10-6 22:41 发表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新交法并没有规定遇到行人时应当改用近光灯。从安全角度讲,在黑暗路面 ...

我当时是走在人行道上,人行道虽然很窄但是人行道路基比马路高出20cm左右,应该不至于会影响到车辆行驶的。

majesty 发表于 2008-10-7 02:08

应该能买到GUN。。直接掏出来。。让它NB。。(:51:)

大梧桐树 发表于 2008-10-21 10:08

感觉做人还是要低调。能忍一下就忍一下的好。

乡干部 发表于 2008-10-21 10:57

马减爵同学。株洲的吧???

马减爵 发表于 2008-11-6 11:48

原帖由 乡干部 于 2008-10-21 10:57 发表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马减爵同学。株洲的吧???


Z4上同一个人

qwqywl 发表于 2008-11-6 12:28

国人的素质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有多少提高的,还是能让就让了,以暴制暴固然很爽,不过如果制不了人家,自己岂不是吃亏大了。

小丫头 发表于 2008-11-9 15:06

差点出人命(:funk:)

XNXYXR 发表于 2008-11-9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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