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鹿俊彥 发表于 2012-1-8 01:52

顶顶,全力支持!

scott331 发表于 2012-1-8 02:06

本坛删帖,系统会强制一个回复内容窗口,必须填写‘删帖理由’。

举例来说,每次我删的重复贴,我都会填写‘删除连发’,被删的坛友会收到系统短消息,这个内容也是执行删帖的版主对该帖子或者回复的一个判定,如果判定的结果您认为不妥,请及时和删帖的版主沟通,如果回答还是不能得到满意的答复,我建议再去投诉栏发帖。

解决问题,首先要会沟通,而不是产生矛盾。

有个笑话说“能把自己的思想装进别人脑袋的人是老师,能把别人口袋的钱合法的装到自己口袋的人是老板,同时拥有这两项技能的人是老婆”。

版主不是老师,不是老板,更不是老婆,他只是维护论坛的清洁工,既然是清洁工就一定有不怕‘脏’的精神,被骂了,只能挨着,直到有一天他挨不了而退休。{:1_292:}

gf7300gs 发表于 2012-1-8 02:15

呵呵,看来版主大大酒后是属于“李白”型的{:1_303:}

joe9998 发表于 2012-1-8 02:19

zzqzhangboy 发表于 2012-1-8 00:42 五毛党已经进驻本论坛了吗?

别忘记钢铁是这么嗝屁的!

HD-111 发表于 2012-1-8 02:32

不愧是版主,每个字都像是自家人在聊天~{:4_317:}

scott331 发表于 2012-1-8 02:34

gf7300gs 发表于 2012-1-8 02: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看来版主大大酒后是属于“李白”型的

酒喝多了,话就多。

我喜欢逛BBS,和不同年龄职业的人聊共同的爱好,这里是手电谈,还是希望大家能遵照版块设置的初衷,多聊聊和手电相关的内容。

当然,这个版块也是留给大家放松心情的地方,除了高压线(版规)外吹吹水放松放松也未尝不可,不过放松心情不等于无人管理,对于一些偏离手电筒知识面过于广泛的话题,我建议尽可能少发或者不发。

前面说了,鱼店只有鱼出售,不会有酱油的,因为右下角的‘营业执照’ba是卖鱼的,不然‘工商’部门会没收执照取缔的,呵呵。

如果你有大量的文字或者图片与手电筒内容不相关,最好备份一下,以防被删而让自己觉得很伤心,毕竟BBS和博客不同,在博客自己就是管理者,在BBS自己可能是被管理者。

{:1_292:}

flybike007. 发表于 2012-1-8 02:39

唯一能做的就是支持版主了

反对禁摩托 发表于 2012-1-8 02:59

假日午后 发表于 2012-1-8 01: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起被删,,,我也有话说,我发了几个女人,没**的,怎么也被删了
...

唉!不知道发啥才好???

liyinuo00 发表于 2012-1-8 06:33

LZ的心态还不是很好啊.......发牢骚其实是很不好的一件事....

liyinuo00 发表于 2012-1-8 06:37

写博客更加是非常非常危险的事...因为所有你写在网上的东西统统的会被记录下来....一但有事...你是逃也逃不掉....

webi 发表于 2012-1-8 07:23

文艺青年

xyz200x 发表于 2012-1-8 08:09

五毛萬歲{:1_292:}

一角钱 发表于 2012-1-8 08:20

比如“混帐”系列……

小楼聆风 发表于 2012-1-8 08:22

看成每人二两了。。。。

爱相随 发表于 2012-1-8 08:53

理解,支持版主一下!

uupanbanben 发表于 2012-1-8 08:58

俺也被删除过帖子,很正常啊,我发的帖子是调查擦屁股用左右手的事情,嘿嘿。我从来来不谈论国事、实事、新闻敏感的东西。 就来来玩耍,无聊打发时间。

另外,春节到了,祝愿五+毛的全家女性跟别人写日记。完毕。嘿嘿。

uupanbanben 发表于 2012-1-8 08:58

我也发过纯表情,被删除。这很正常啊。我很理解版主和小编。{:1_292:}

uupanbanben 发表于 2012-1-8 08:59

毕竟只发一个表情,实在是比小编的JJ还短。 不删除说不过去。O(∩_∩)O哈哈~。

typ0713 发表于 2012-1-8 09:07

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论坛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完善的版规对每位坛友的约束,和自我约束。

手电之友 发表于 2012-1-8 09:08

能够做到理解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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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今天喝多了,我也发发牢骚,认同不认同,请捧个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