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ott331 发表于 2012-1-8 00:37

今天喝多了,我也发发牢骚,认同不认同,请捧个场。

40多度的酒每人平均两瓶,喝多了,我也发发牢骚。

当版主被人骂的滋味真的不好受,真的。虽然以前在别的BBS也做过版主,自认为脸皮已经很厚了能够胜任,可看到被人骂心里总觉得挺委屈,在手电谈压力山大。咋们都是炎黄子孙,一脉相传的中国人,打断了骨头连着筋,有些事咱都清楚,都是咱们的痛,可毕竟这里只是手电筒论坛,不是某某强国论坛,蜡笔小新在鱼贩子的地盘上买到盐和酱油未果,走的时候还不忘说句“什么也没有也敢开店!”的段子每天都在上演,这不是管理论坛的无能,而是买家来错了地方!我学过‘公共关系学’,里面说一个人的态度决定一个人的意识,意识促使行为,行为可以形成一种习惯,习惯可以形成一种性格,性格决定一个人一生的成就,人活着最重要的是什么?是空气,论坛最重要的是什么?是坛友!一个人性格一生不变吗?不一定。WHY?因为他的态度决定今后的发展,敢于尝试改变性格的人是智者。

人是会死的动物,在有限的时间里能留下思想的人是伟人,不管是闪耀着光辉的耶稣还是遗臭万年的秦桧,他们都是成功人士,从恶还是向善只是一个态度问题。

三国刘备有句名言‘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善恶而为之’,管理员在版主会议版块放的文字是‘当你做对了,没有人会记得;当你做错了,没有人会忘记’,诠释了版主应该做的本分,那些做对了,那些做错了呢?

版规,是衡量一个论坛水准的度、量、衡,可真正能够尊重版规的坛友有几个?被删帖之后,PK值暴涨,就不能摆正态度心平气和的沟通一下吗?解决问题的途径不是吵架,有必要用偏激的词吗?(牢骚,纯属牢骚!)

论坛管理者要为论坛安全负全责,因此,任何不安定的分子或是原子都是删除的对象,用句流行语“不管你认不认同,我反正是认同的”。

最后想说的是,大家谈不是打架坛,对于新人的帖子,恳请大家善待,咱们都是从菜鸟晋级的,万不要取笑、挖苦新人。

另:再次提醒,随着互联网政策越来越严格,实名制开始逐渐在各大知名网站开始实施,为了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和不明情况跟风的人言语冲动导致论坛损失,严禁讨论以下话题的内容:“时政新闻”、“种族宗教”、“破解侵权”、“暴力血腥”、“黄、赌、毒、黑”等以及敏感词汇相关的话题,恳请大家配合,五毛党论坛实在是招待不起。

新的一年,希望手电大家谈的坛友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scott331酒后撒泼之言,众兄弟海涵。

zzqzhangboy 发表于 2012-1-8 00:40

哦抢沙发 嘿嘿

zzqzhangboy 发表于 2012-1-8 00:42

五毛党已经进驻本论坛了吗?

光棍光棍 发表于 2012-1-8 00:42

地板,嘿嘿

sailor1179 发表于 2012-1-8 00:43

本帖最后由 sailor1179 于 2012-1-8 00:46 编辑

前三~~~~~~~~木抢到

俺也被删了贴。没有版规,不成方圆。删俺的贴,删的有理,俺认错了。呵呵
班主任不是那么好当的。咱也要好好配合。要是哪天木得班主任鸟,咱们这也就乱套了。这个班也就解散了。

坚决支持和拥护支持斑竹!!!!!!!!欧也!!!!!!!!!!

dwb 发表于 2012-1-8 00:48

呵呵,象俺这样的人就很忠厚~

小楼聆风 发表于 2012-1-8 00:48

多理解、多支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scott331 发表于 2012-1-8 00:49

zzqzhangboy 发表于 2012-1-8 00: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五毛党已经进驻本论坛了吗?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五毛。

路边社报到,你的那个连载已经惊动五毛,好在管理员那啥啦。{:1_292:}

要不,试试天涯,我估计你会被人肉。

bax78421 发表于 2012-1-8 00:49

支持版主支持手电大家谈

gf7300gs 发表于 2012-1-8 00:51

我最多同时做过5个论坛的版主,心有戚戚。 改天有时间写个真实感受贴。版主大大到时候要支持一下我{:1_300:}

zzqzhangboy 发表于 2012-1-8 00:53

scott331 发表于 2012-1-8 00: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五毛。

路边社报到,你的那个连载已经惊动五毛,好在管理员那啥啦 ...

我被人肉?

为什么呀

{:4_318:} 好无辜的样子呀

zzqzhangboy 发表于 2012-1-8 00:56

还有个问题 我的连载肿么会惊动 一毛+一毛+一毛+一毛+一毛的呢?



难道这也 政治敏感?

反对禁摩托 发表于 2012-1-8 01:08

唉!HXHX··· ···

aku1979 发表于 2012-1-8 01:09

写得非常好,比我喝醉了好多了嘿嘿{:1_303:}

假日午后 发表于 2012-1-8 01:14

scott331 发表于 2012-1-8 01:27

本帖最后由 scott331 于 2012-1-8 01:40 编辑

回10楼,有啥好经验一同分享一下。
回11楼,五毛最喜欢转帖赚眼球了。记得某论坛有人发了张’烧狗照片‘然后引发人肉,追讨’迫害流浪狗‘的人。个人的力量是抵不住强大的五毛的,小心被利用。
回14楼,晚上偶连包方便面也没得,饿。
回15楼,我是被逼迫的,一般就一杯酒。(医生警告过我,转氨酶过高,脂肪肝,胆结石)
回16楼,没想到马骚这么晚还没睡,版主非圣贤,如果该版主有过激的言语,我替他向您道歉,我相信删帖的版主不是针对您而删帖,您可以单独PM他沟通为什么删帖,如果还是没有一个正当的说法,您可将PM内容转发站长,相信站长一定可以给的满意的答复。

反对禁摩托 发表于 2012-1-8 01:42

被删过帖,完全理解。辛苦啦版主!

假日午后 发表于 2012-1-8 01:45

假日午后 发表于 2012-1-8 01:45

都督 发表于 2012-1-8 01:52

直持楼主我一般情况下忍字当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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