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c003
发表于 2018-9-1 19:36
心情大好
华电人
发表于 2018-9-1 19:41
这应该发到心情区。媒体和舆论压力太大,不敢不这样判
zhqsoft
发表于 2018-9-1 19:45
确实比较难区分。比如本案中的死者把刀掉地上了。然后让防卫的人捡了。死者掉头跑。这时候防卫的人有两个选择,1:继续追砍,2:放弃。。
这个事情我比较倾向于属于正当防卫。
还没睡
发表于 2018-9-1 19:54
广大善良群众的胜利{:5_642:}
ff-风
发表于 2018-9-1 20:03
虽然法律里有正当防卫,但几乎没人敢用吧?以前的几个案例法官就认准了防卫过当。这方面确实和美国比不了。
898979
发表于 2018-9-1 20:06
这件事就是广而告之,带刀不要装B,装B不要带刀
1945
发表于 2018-9-1 20:09
监控,舆论,正逢打黑扫恶,
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TAMI
发表于 2018-9-1 20:18
大快人心。如果不这么判,追究的话,估计可能要深挖可能有些人会受牵连
penetrating
发表于 2018-9-1 20:20
结棍 发表于 2018-9-1 17:54
为什么正当防卫定义那么难 因为他们认为今天你有胆量对抗“包里”明天就有胆量对抗“包怔” ...
你知道得太多了。
lily2350660
发表于 2018-9-1 20:47
结棍 发表于 2018-9-1 17:54
为什么正当防卫定义那么难 因为他们认为今天你有胆量对抗“包里”明天就有胆量对抗“包怔” ...
有数据的,前几年很多都判防卫过当,这个事,刚开得时候还说遇到杀人赶紧跑,被喷了赶紧删除,要不是网友支持,这个也悬
安仔
发表于 2018-9-1 21:07
现在的版块越来越乱了 什么东西都在这里发
DIYD
发表于 2018-9-1 21:15
被砍第一刀后死者起身往汽车方向跑去,可以认定还没有被制服去车里拿凶器,继续追砍是对的直到没有反抗能力。如果不继续追砍死的就是白衣哥!
DIYD
发表于 2018-9-1 21:27
坛里明白人不少啊,离min智开启不远了。“不愿做奴隶的人们,起来”;“让一切不民主的制度死亡……”。这两首歌已经是禁歌了,因歌词极具煽动性。《国歌法》的出台就是不让唱国歌。新闻联播重要时刻只让有国歌配乐不让有歌词
羽化成仙
发表于 2018-9-1 21:38
紫禁城去了当地捕快协同办案,估计带了圣旨。散了吧
waterhouse
发表于 2018-9-1 21:42
uc浏览器推送的今日说法的记者采访当地p 警olice副局长,应该是真的消息。
zhangjunlvshi
发表于 2018-9-1 21:48
希望不会成为个案
liuxuan1215
发表于 2018-9-1 21:51
视频拍的很清晰,不易生变
黄土高坡
发表于 2018-9-1 21:56
以后正当防卫,得看运气和技术。
lyp963211
发表于 2018-9-1 22:18
结棍 发表于 2018-9-1 17:54
为什么正当防卫定义那么难 因为他们认为今天你有胆量对抗“包里”明天就有胆量对抗“包怔” ...
为什么判正当防卫在我国这么难,这是更深层次解释,呵呵,可惜我们的判决不是案例制,这次也是在监控、舆论、打黑齐全情况下共同的结果
dqp05
发表于 2018-9-1 23:44
zhqsoft 发表于 2018-9-1 19:45
确实比较难区分。比如本案中的死者把刀掉地上了。然后让防卫的人捡了。死者掉头跑。这时候防卫的人有两个选 ...
我的观点是,无论是否有舆论影响,结果应该差不多:关键点是致死的原因,是在捡到到后,两个人纠缠在一起时,其中一刀捅进腹部,造成大出血,导致死亡;而在后来追赶过程中,砍了2刀,一刀砍空,一刀砍到汽车,均没有砍到人,所以,后来追逐过程的影响很小;因此,开始捅进腹部的这刀,才是定罪关键,而这刀是在正当防卫时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