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电大家谈-手电筒爱好者之家

 找回密码
 注册成为会员,享受更多功能。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楼主: 大风起兮

建议撤销wasp版主职务

 关闭 [复制链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0-6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0-6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0-6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理无聊人,W下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0-6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特工Z 于 2008-10-5 23:28 发表


论坛真的缺人么?
水区4个版主,DIY区和精华区都是3个版主(我就弄不明白精华区还要那么多版主干嘛),其他区也都是1-2个。
在位不做事吧?
既然不做事,那么就换一批做事的上去好了。
另外,继续呼吁W下课 ...

我来看看~不知道这几天这么大的事情了就
斑竹老的们除了surefire和wasp还有龙潜其他的好多都不出现了
确实有这种情况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0-6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0-6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0-6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0-6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0-6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 不知道讲什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0-6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6-12 11:53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8-10-6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lz是一天内转了三十来帖到不鼓励转帖的杂谈娱乐区,就为了wasp版主删这些帖而要求其下台,我觉得不合适。

    不管wasp是否下台,我认为当前更重要的是细化版规,加强对会员和版主的要求,也让版主执法、会员投诉有法可依。

    就目前的简陋版规,真的除了依靠版主会员的主观判断以外没什么办法,讨论下去也没什么意思。

    最后我希望楼上各位讨论不要偏离主题了,这么一说我得罪了一票人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0-6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0-6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ugx 于 2008-10-6 16:55 发表
    如果lz是一天内转了三十来帖到不鼓励转帖的杂谈娱乐区,就为了wasp版主删这些帖而要求其下台,我觉得不合适。

    不管wasp是否下台,我认为当前更重要的是细化版规,加强对会员和版主的要求,也让版主执法、会员投诉有法可依。

    ...

    错了,你看错了
    其实我一直要求W版做事公平公正,而非只删几个贴,是要删掉原先杂谈区所有他认为不合格的贴,而不是只删一两个人的贴
    而WASP跟管理层一直不回应,才要求WASP下台。
    另WASP可以说知法犯法,他不容别人发违规贴,他自已却在信息发布区发布商品出售帖。这种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做法让所有会员愤慨。所以我再次请WASP下台

    这个是另说一件事,不是对楼主

    有人说没有理由让WASP下台,我有几点,一,做事不公平公正。二。论坛有规定:版主在管理论坛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取消管理权限,具体:
      
      7、不能够履行斑竹职责,多次被投诉,或者严重违反论坛规则者。

    怪道这么多人投诉了还没有辞职的理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0-6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0-6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回算投诉吧,多人投诉吗,一次足以,引起这么大的民愤还不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0-6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wasp

    超级版主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当前离线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8-9-22 01:15  只看该作者
    【黄蜂改装】镁光1AA LED手电(新图片)

    手电载体:美国原装美光2AA手电


    改装要点:

    1. 筒身改短为1AA,头部车散热环,使民用型的镁光小手电有一定的战术味道。

    2. 铜质LED电路仓搭载东城1AA升压电路。

    3. CREE LED Q5wc 或者Q25A

    4. 豆腐19.8mm橘皮金属反光杯。

    5. 光学手电用玻璃镜片。

    6. 保持镁光特别的头部开关及头部调焦功能。


    本次改装分为3个版本:

    A.
    使用推挽升压电路,理想输出状态可达800ma,倾向亮度派。(单档,无调光)

    使用1节AA电池供电,不可使用锂电池或者2AA供电。

    共做8只。

    可选颜色:

    银白:1(定出)

    灰色:2(定出)

    黑色:2(定出)

    紫色:1(定出)

    绿色:1(定出)

    橙色:1(定出)


    B. (停售)
    使用1-2AA升压电路。1AA输出约300ma,2AA输出约450ma。(单档,无调光)

    电路可以用于未改装的2AA筒,输出亮度更高。

    可选颜色:

    1.银白;2.灰色;3.蓝色;4.绿色;5.红色;6.黑色,7.橙色。

    共做10只。


    C.特别版

    推挽电路,橘皮光杯。

    本版只供2005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老坛友。具体特色个别咨询:)

    可选颜色:

    银白--3;
    灰色--1;
    蓝色--1;(定出)
    绿色--1;(定出)
    红色--1。

    共做10只。


    另一并推出有:


    LED改装美光2AA套件--20套

    特别说明:只要你有一只完好的mag 2aa外壳,不需要任何工具,即可实现升级。

    套件为除镁光手电壳外的配件。

    含:玻璃镜片,反光杯,电路仓LED成品,其他配件。

    使用2AA供电。直接改装原装镁光2AA灯泡手电为LED手电。


    MAG 2C/D升级灯泡--10套

    可以直接替换2D/C氪气灯泡,采用2节干电池(1.5v*2)调光电路,CREE或者SSC LED发光体。带调光功能。调光:高-中-低-闪。

    只能用于美光C/D手电。其他手电不能装入使用。



    定价:

    美光1AA mod 手电:260元;

    美光2AA升级套件:140元;

    mag2D/C led灯泡:110元。

    价格包快递。


    价格无性价比,请认真考虑。



    由于纯粹个人爱好,自行diy。精力有限,额满即止。以后也不会在论坛成批制作。

    每人最多只能订购1套成品外加1套升级套件。

    颜色先选先得,黑色便宜10元。

    提供支付宝,工行和招行支付。

    截止日期起,30日内全部发出。

    订购以跟帖确认为准,占位的一律删除。

    确认后PM详细支付资料。


    订购2件的朋友,请在总额上自行减去20元,不能收您2次的快递费,切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0-6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管理员删掉的
    原先是WASP发在信息区的商品出售贴,而信息区的规定:

    未命3333名.jpg


    WASP知法犯法,理应下台

    [ 本帖最后由 828324 于 2008-10-6 17:29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0-6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6-12 11:53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8-10-6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828324 于 2008-10-6 17:14 发表

    错了,你看错了
    其实我一直要求W版做事公平公正,而非只删几个贴,是要删掉原先杂谈区所有他认为不合格的贴,而不是只删一两个人的贴
    而WASP跟管理层一直不回应,才要求WASP下台。
    另WASP可以说知法犯法,他不容别人发违规贴,他 ...


    我是看其间讨论太多了,直接看了LZ的,我是新人,不太了解wasp版主。

    就一天转帖三十来个这件事情来说,我认为LZ也是有错的。

    而wasp版失职的问题应该另开一帖来讨论吧,这个帖子实在乱套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0-6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两天了,曾经天天有帖删的W版这两天却没有在此露面。真是奇怪了。
    却有个猪脚在这“力挽狂澜”,好像大家针对W的话语全是针对他的一样。反应这么激烈,不像是无关人员吧?
    刚才花了100金币买了俩IP卡看了下,W版和猪脚不是同一地方,一个浙江一个广东。奇怪了,远房亲戚?
    或者是,代理服务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论坛自带搜索|下载论坛app|手电大家谈-手电筒爱好者之家 ( 备案序号:鲁ICP备05002565号 )
    以上言论纯属个人观点,与手电大家谈立场无关。
    最佳浏览模式:1920*1080


    GMT+8, 2024-6-8 14:41 , Processed in 0.177931 second(s), 6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