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色离不开照明,只有在光照下物体才有可能显示出颜色,而且光的颜色对人们的心理有非常大的影响。同济大学杨公侠教授已在他的专著《视觉与视觉环境》一书的第五章中,作了非常精彩的描述。
在不同光源照射下,同一个物体会显示出不同的颜色。例如绿色的树叶在绿光照射下,有鲜艳的绿色,在红光照射下近于黑色。由此可见,光源对被照物体颜色的显现,起着重要的作用。光源在照射物体时,能否充分显示被照物颜色的能力,称为光源的显色性。
1965年,国际照明委员会推荐在CIE色度系统中,用一般显色指数Ra来描述光源的显色性。一般显色指数Ra应用得还很成功,已被照明界广泛接受,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为光源显色性的评价方法,以及近年来的进展作一介绍。
1、一般显色指数Ra
光源显色性的评价方法,希望能够既简单又实用。然而简单和实用往往是两个互相矛盾的要求。在CIE颜色系统中,一般显色指数Ra就是这样一个折衷的产物:它比较简单,只需要一个100以内的数值,就可以表达光源的显色性能,Ra=100被认为是最理想的显色性。
但是,有时候人们的感觉并非如此。例如在白炽灯照射下的树叶,看上去并不太鲜艳。问题在哪里?我们来讨论一下什么是一般显色指数。
为简便起见,我们这里只讨论一般显色指数Ra的主要构成方法,而不讨论它的具体计算方法。
事实上,我们在日常生活里,常常在检验光源的显色性。许多人都有这样的经验,细心的女士在商场买衣服的时候,常常还要到室外日光下再看一看它的颜色。她这样做,实际上就是在检验商场光源的显色性:看一看同样一件衣服,在商场光源的照明下和在日光的照明下,衣服的颜色有什么不同。所以描述光源的显色性,需要两个附加的要素:日光(参考光源)和衣服(有色物体)。
在CIE颜色系统中,为确定待测光源的显色性,首先要选择参考光源,并认为在参考光源照射下,被照物体的颜色能够最完善的显示。 CIE颜色系统规定:在待测光源的相关色温低于5000K时,以色温最接近的黑体作为参考光源;当待测光源的相关色温大于5000K时,用色温最相近的D光源作为参考光源。这里D光源是一系列色坐标可用数字式表示、并与色温有关的日光。
在选定参考光源后,还需要选定有色物体。由于颜色的多样性,需要选择一组标准颜色,使它们能充分代表常用的颜色。CIE颜色系统选择了8种颜色,它们既有多种色调,又具有中等明度值和彩度。
在u-v颜色系统中,测定每一块标准色板,在待测光源照射下和在参考光源照射下色坐标的差别,即色位移ΔEi,就可得到该色板的特殊显色指数Ri。(Ri=100—4.6ΔEi)
对8块标准色板所测得的特殊显色指数Ri取算术平均,就得到了一般显色指数Ra 。可见光源的一般显色指数Ra的最大值为100,认为这时光源的显色性最好。
2、一般显色指数Ra的局限性
尽管一般显色指数Ra简单实用,但是它在许多方面表现出严重不足。
首先,颜色是人们主观的感觉,不是物体固有的属性,它与照明条件、观察者、辐照度、照度、周围物体和观察角度等有关,并不存在什么所谓“真实颜色”。
但是由于在CIE系统中,已定义Ra在近似黑体的辐射下达最高值100,所以灯泡制造商都有意识地设计灯泡,使在用它照射物体时的显色性与黑体或日光照射时尽可能相近。这意味着光源的光谱分布与黑体或日光有偏离时,会使显色指数下降。例如用红、绿、蓝三个单色
LED组成的白光LED,当它的一般显色指数Ra较低时,它的显色性有时并不一定很坏。
但是事实上,研究者Judd、Thorntou和Jerome已证实人们不一定最喜欢CIE所规定的参考光源照明时的颜色。例如前面已经提到的用色温很低的白炽灯照射绿色的树叶,并不一定是最好的选择。规定在黑体或日光照射时显色指数为最佳值Ra=100,存在疑问。
CIE规定的参考光源是与待测光源的相关色温最接近的黑体或日光,它们都是辐射连续光谱的光源,具有多种颜色的光谱成分。当色温在6500K时,其长短波的光谱功率分布较为均衡,作为参考光源应该说较为合理。但当色温在4000K以下时,光谱功率分布严重不对称,兰色的短波光谱功率远小于红色的长波光谱功率,其颜色偏向红色,作为参考光源存在疑问。
在 CIE 颜色系统中,8 块标准色板都是处在中等明度和色饱和度,在 u~v 系统中为等距离间隔。它们对于室内照明,可认为已能充分代表各种常用颜色。但在室外照明时,往往存在一些色饱和度较高的颜色,这8块标准色板已不能充分代表常用颜色。
许多学者认为标准色板数太少,是一般显色指数的另一个不足。虽然CIE还有9—14号色饱和度较高的6块色板,但它们并不包含在一般显色指数Ra之中。在照明实践中,人们熟知的颜色为皮肤、树叶、食品等,它们的颜色极为重要,但它们都被排除在一般显色指数之外。
Seim曾提议用20块标准色板,但由于这会使计算变得太复杂而被拒绝。当前,计算机普遍使用,似乎这个提议又得重新考虑。
由于光源的显色性评价存在这两大问题、许多其它的评价方法引起广泛兴趣,本文将就作者所知作一简要介绍。
3、夫勒特利指数Rf
研究表明人们倾向于记住比较熟悉的物体的颜色,而且是记住它的生动的、饱和度较高时的颜色。这种记忆色与喜爱色往往相一致,而且倾向于向饱和度高方向偏移。如人们肤色的记忆色,倾向于向红方向偏移,树叶色向绿色方向偏移。显然与CIE中的Ra方法不同。
Rf事实上是对Ra的修正,这个修正包括二个方面:
第一,在参考光源的照明下定义Rf=90,只有在假想的“完美光源”照明下,才有Rf=100。
第二,选择10块标准色板,即除了原来1-8号标准色板外,还加上13号14号二块色板,相应于皮肤色和树叶色。
这时,“完美光源”就是指在它的照射下,能把10块标准色板的颜色向喜爱方向偏移的光源。
由此可见,对每块标准色板来说,相应的“完美光源”的色坐标是各不相同的,可以由实验确定。这也说明了这样的“完美光源”只能是假想的。
Rf的计标方法与Ra相似,但有二点不同:
1. 对于每块标准色板,参考光源的色坐标都需要调整,即根据实验确定的“完美光源”色坐标。然后,在待测光源照明时,每块色板的色差是与其相应的“完美光源”相比较后得到。
2. 在计算Rf时,取10块色板的色差平均值,但是每块色板的权重不同。13号色板是肤色,权重是35% 、2号是15% 、14号是15% 、其余是每块5%。这里特别强调了肤色的重要性。所以待测光源的Rf可以高于参考光源Rf=90,但小于100。
4、颜色偏爱指数(CPI)
颜色偏爱指数CPI(colour preference index)利用上节提出的喜爱色概念,定义在D65光源照明下,颜色偏爱指数CPI =100。
于是待测光源的 CPI 可以这样得到:在待测光源照射下,计算8块标准色板的色坐标与最喜爱色的色坐标之差,并求其矢量和的平均值( ):CPI=156-7.18()
以上计算都是在CIE的UV色度系统中进行。
虽然CPI与Rf都利用了最喜爱色这一概念,但两者有很大差别:
1.在计算Rf时,用1—8号和13 、14共10块标准色板,而CPI只用1—8块标准色板
2.技术Rf时,色差(ΔE)取实验值的1/5,而CPI取原始实验值
3.计算 Rf 时,各块色板的权重不同,而CPI取相同权重
4.根据定义Rf的最大值为100,而CPI的最大值为156
最后要指出提出Rf与CPI两个指数的研究人员,都用实验确定喜爱色,而在实验中采用的是日光色照明。现在有证据表明喜爱色与光源的相关色温有关。所以在使用Rf和CPI来恒量显色性时,仅仅适用高色温的光源。
5、色分辩指数(CDI)
用 Ra、Rf或CPI来描述光源的显色性,参考光源必须与待测光源有相同的色温。颜色分辩指数CDI(colourdiscrimination index)克服了这个局限性。
该指数提出,基于这样一个假定:在某种光源的照明下,能区别颜色的能力愈强,则此光源的显色性愈好。在某个光源照明时,8块标准色板在CIE的UV色度图中,所包围的面积为:GA =0.5Σ(UiVj-UjVi) i,j=1,2,…8; i≠j。
在C光源照明下,该面积GA=0.005,定义这时CDI=100,于是在待测光源的照明下,其色分辩指数为:CDI=(GA/0.005)×100。
结束语
由上述讨论可知,光源显色性的评价方法很多,而且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之中,本文介绍的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它们各有优缺点。即使目前广为采用的一般显色指数Ra,也还有许多缺点。
它最主要的缺点,是参考光源的选择:参考光源是一个光谱连续的光源,用它作为标准来衡量光谱不连续的光源,不很合适。参考光源的色温必须与待测光源的相关色温相近,而事实上,对于一定的照明作业,色温本身对显色性就有很大的影响,这个方法限制了只能用在光源色温已经确定的条件下使用。
它的第二个缺点是标准色板的选择:对于室内照明,可认为8块标准色板已能充分代表各种常用颜色。但在室外照明时,对一些色饱和度较高的颜色,不能充分代表常用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