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i
发表于 2016-5-24 10:33
OK了,这帖子还是停掉吧, 没有继续的意义。
有这想法的人自然如此;作他想的人自然还是那样,不会有任何改变。
比如我们觉得身体正常的人去做乞丐很扯完全可以去做事赚钱; 而乞丐会觉得你们好奇怪钱只要讨讨就好,何必上班? 更何况做乞丐也是一种工作,赚的还不少。
如果大家非要分说清楚吗,就是鸡同鸭讲了。
lingyuu
发表于 2016-5-24 11:18
做任何事都是有目的,推荐这推荐那不能白忙活。雷锋不会有
lihaoxi-110
发表于 2016-5-24 18:39
lz说的有道理。如果当时直接说值得收藏,而且本人已经收了一套。而不是先不承认买,后来辩解要好的多。
hyc1206
发表于 2016-5-24 20:58
chenqiocean 发表于 2016-5-23 11:42
我在这里给大家道歉了,下次碰到这个情况,我直接告诉对方是我买了,我不应该撒谎! ...
这是这件事最好的结局
satanmonkey
发表于 2016-5-24 21:18
这个叫不厚道,不叫没契约精神,契约得双方认可过,才叫契约的。
chenqiocean
发表于 2016-5-24 21:20
本帖最后由 chenqiocean 于 2016-5-24 21:23 编辑
新手小白 发表于 2016-5-24 09:40
在你之前,alex1234 教主,吊炸天,两个人见证了他的无耻,
这个,轮回啊,大家都不在了,他还在 ...
你放心,等你不在了,我仍然在!要想我离开论坛,只有三个可能,一是版主封我的号,但是我可以再注册,二就是我自己不想来了,三就是论坛垮掉!我比以往任何教主都坚强,任何人也摧毁不了我!就好比任何人也别想超过我对爱乐普的热爱,包括拥有爱乐普的数量!相信我,我就是个奇葩,见证奇迹的时刻才刚刚开始!
ipoeer
发表于 2016-5-24 21:39
表示完全不知道你们在说啥,
wjbsz508
发表于 2016-5-24 23:20
本帖最后由 wjbsz508 于 2016-5-24 23:22 编辑
hellohello22 发表于 2016-5-24 07:08
不但毫无悔意,还不断狂妄挑衅大家的容忍底限
有些人帮这种人说话,真是良心都被狗吃了
认识一个人,不是改变一个人。看到这样的回复,想想这个道理就不会感到特别意外了,释然吧!
sddsww
发表于 2016-5-25 02:34
楼主说的好。
maisher
发表于 2016-5-25 05:48
rbi 发表于 2016-5-23 12: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的。
比如我们自己做生意, 合作伙伴打个电话或者发个邮件来说,我要多少多少货,什么时候要,那我就 ...
非常赞同,生意之道,亦是为人之道。诚而无信,自以为是的人也多了去了,好像也活的好好的,可跟我们有什么关系?珍爱生命,远离之。
hk3388
发表于 2016-5-25 07:46
不要死磕着人家过失,对朋友对家人更不可这样!
年龄超过80,年收入超过$5000000的人都懂得!
rbi
发表于 2016-5-25 08:12
maisher 发表于 2016-5-25 05:48
非常赞同,生意之道,亦是为人之道。诚而无信,自以为是的人也多了去了,好像也活的好好的,可跟我们有什 ...
对。
所以也别老是揪着不放。 你说的再多,听的人根本无法理解,那结果不会有任何改变。 散了吧,每个人对生活都有不同的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