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这不是好不好说话的问题,是规矩,租赁者必须交身份证复印件和押金,还有联系电话都是必须的。 ...
小钱也时大意了,不过我门面一切都是按合同来的。。 熊熊的小小 发表于 2013-8-29 09: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lz还是等着吧,好歹人家已经付了一个月的房租。私自卖掉别人的物品,租客要是报警吃亏的也是你 ...
你没仔细看贴,是先交钱后租,他没有先交下个月的就跑路了,只要我想卖没人管得了,况且没签合同。 留身份证复印件也没用吧 站在天空之城 发表于 2013-8-29 09: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留身份证复印件也没用吧
毛用没有几十块钱不可能找到家里去吧。车脚都不够。 先打个电话确定对方是否不租了,并说明杂物会直接处理掉。记得录音,如果对方明确了就不用等。如果无法联系,你有打算等的话,建议你在门上除原来的锁之外,另加一把锁,这样他回来的话就会主动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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