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关于隐私的规定
以前论坛只说明禁止公布个人隐私,但未作具体说明,此次完善关于隐私的说明,即日起按照以下说明界定个人隐私内容。1、未经本人许可,公开他人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未经本人许可,公布他人财产状况。
3、未经本人许可,公开他人各类信件(包含e-mail,论坛pm,书信等)。
4、未经本人许可,公布他人社会关系。
5、未经本人许可,公布他人私生活信息。
6、未经本人许可,公布他人的个人材料。
7、未经本人许可,公布他人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包含但不限于身体状况,疾病,缺陷等。
8、未经本人许可,公布他人私有账号(淘宝账号,在其他网站的账号等),邮箱地址以及其他个人不愿公布的账号信息。
9、未经本人许可,公布他人的聊天记录(如需作为证据使用,需将聊天记录中以上1-8条的内容掩盖处理)。
{:5_617:}最后一句写错了吧?需将聊天记录中以上1-9条的内容掩盖处理)。
应该是1-8条掩盖处理
看看规章制度,我一定严格执行。 支持 学习规章制度 发表于 2013-8-24 23:2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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