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chen 发表于 2013-8-6 14:44

投诉ID:toddler对我进行人身攻击

帖子在此:
来吐槽,二手区遇上心虚,自私达人。。。
http://www.shoudian.org/thread-349892-1-1.html


本人仅仅是在自己的帖子里做一个声明,
声明本人主题不欢迎某些人,
并表达本人不愿与某些人讨论的态度和立场。
并无任何不妥当之处
也无加入主观评论。
这个toddler,专门发主题帖并在回帖中用各种贬义词攻击我,
请鱼大定夺。

hellochen 发表于 2013-8-6 14:55

本人行事一向光明磊落,
极少编辑自己发言。
有的人如果心虚的话,倒是可以编辑掉自己的攻击性言语哟。

hellochen 发表于 2013-8-6 14:56

顺便把声明最新版再发一遍:

声明:
以下人员:
muscel、皮球、toddler、拓特乐、初夏的马六甲(名单不定期更新)
本人拒绝与以上人员、以上人员的马甲以及以上人员的朋友讨论、交流。
本人的所有主题也不欢迎以上所列人员回复。
如果以上人员在本人发表的主题里参与正常讨论,本人将不予理会,
如果本人认为回复内容有恶意,将予以反驳和/或投诉,望不要自讨没趣。
勿谓言之不预。
让我们用忽视来取代争吵和攻击,
hx论坛,你我共建。
(以上声明系hellochen原创,欢迎所有筒友借用、借鉴)

hellochen 发表于 2013-8-6 14:57

19、禁止发表对其他坛友人身进行讨论的帖子。


muscel 发表于 2013-8-6 15:15

lz投诉成瘾了

btw,不需要你欢迎。
恰恰相反,我就喜欢在那些不欢迎我的人面前晃来晃去

hellochen 发表于 2013-8-6 15:17

附带投诉5楼攻击我“投诉成瘾”

没有人攻击我,我就不会来投诉区。

toddler 发表于 2013-8-6 15:24

反问一下 LZ ,你在二手区挂我大名,把我列入不受欢迎之列,这算不算议论他人?我可是无辜被你牵连进来的啊。

hellochen 发表于 2013-8-6 15:27

toddler 发表于 2013-8-6 15: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反问一下 LZ ,你在二手区挂我大名,把我列入不受欢迎之列,这算不算议论他人?我可是无辜被你牵连进来的啊 ...

那是“陈述”,
我也欢迎你把我列入不受欢迎之列。
难道在自己的帖子里不欢迎谁都不允许么?
本帖不再回复你,
等鱼大判定。

toddler 发表于 2013-8-6 15:34

hellochen 发表于 2013-8-6 15: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是“陈述”,
我也欢迎你把我列入不受欢迎之列。
难道在自己的帖子里不欢迎谁都不允许么?


哟,照你的逻辑,我辱骂了你一次,然后也让你骂回一次打个平手是吧。

楼主在二手区无故挂别人大名,这不是故意诋毁他人,影响他人声誉吗?受害者吐槽一下就犯罪了?

在二手区已经提醒你改正,是你自己不听劝告的。

xzz354 发表于 2013-8-6 15:35

被害妄想症,这是病,得治。

hellochen 发表于 2013-8-6 15:36

附带投诉本帖十楼,xzz354
在投诉帖中寻衅生事。

toddler 发表于 2013-8-6 16:26

本帖最后由 toddler 于 2013-8-6 16:31 编辑

版主,请认真思考这次事件,除了倒卖神火之外,还有擅自把桐油列为不受欢迎,请问在二手区合适吗?

论坛ID 如同现实生活中的身份象征,特别是二手区看重的是个人诚信和声誉,被挂大名和把别人照片擅自张贴在大街上公示有何区别?不了解真相的桐油路过看到会怎么想?有没有可能产生误解该人是不是做了什么犯法之事,或者不诚信之类的,这样多少影响声誉吧。

还有版规写明是“不得保留选择买家权利的”,他的活动帖子实际上就是转让贴了。



gpyhy 发表于 2013-8-6 18:15

企图分裂论坛?!

admin 发表于 2013-8-6 19:51

论坛不是博客,也不是个人空间等私人领域,公开发表到论坛的帖子,所有人都有回复的权利,如果看到不喜欢的,可以不回复,遇到违规的也可以投诉,但任何人无权要求别人不回复帖子。

另外,二手区是无法编辑帖子的,楼主无需提供帖子没有编辑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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