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问问,二手区发帖跟出售时间问题
我就问问,比如这个帖子,http://www.shoudian.org/thread-349710-1-1.html今天发帖出售,但是我今天不卖,非要等到好几天之后才卖,至于个中原因,为了搏人气也好,所谓东西暂不在身边也罢,这类帖子算不算犯规。 好像目前没有禁止这种行为…… 好玩啊,谁抢到了谁给我四百块钱还不是都一样花么?等boss判定喽~ 没有规定算是违规啊
有些人出东西,说几天后发,可能因为不在家等原因 退一万步来说,既然不在家你干嘛发帖,就不能等到在家再发么,反正我是很反感这种做法,浪费论坛资源不说,每次上论坛逛二手区帖子总被顶在首页,真正要出或者要买的反而被刷到后面。
款到支付宝,发个短信给家人,让家人代发,在不在家有一毛钱的区别?! hellochen 发表于 2013-8-5 17: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款到支付宝,发个短信给家人,让家人代发,在不在家有一毛钱的区别?! ...
也许是我搬了一天砖,头晕眼花了,只看到8月4号发帖,指明要到8月9号才出售,愣是没看到哪里有“款到支付宝,发个短信给家人,让家人代发”。
xzz354 发表于 2013-8-5 17: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也许是我搬了一天砖,头晕眼花了,只看到8月4号发帖,指明要到8月9号才出售,愣是没看到哪里有“款到支 ...
我是回复四楼的帖子,
和我的二手贴有一毛钱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四条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自愿原则是贯彻合同活动的全过程的,包括:
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当事人依自己意愿自主决定是否签订合同;
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在签订合同时,有权选择对方当事人;
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
第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变更有关内容;
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
第六,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东西今天不卖,过几天才卖,这并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合同订立之前,告知过几天才卖,也说明了告知了对方履行期限。
总之,只要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的规定,合同当事人有权自愿决定。
问题是二手区交易有合同这玩意存在么? 有炒作嫌疑,已更新规则禁止此类行为,规则更新后按新规执行,之前的帖子保留。 TEMS 发表于 2013-8-5 18: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 ...
在论坛讨论除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还要遵守论坛规则,论坛规则是对论坛内部具有约束力的。
机器鱼,貌似你么有理解我所说的,我说的是顶楼所指这种今日发帖,但是需要等好几天才肯卖的类似预售的现象,不管啥用心,二手区都应该禁止,而不是简单的禁止抢拍,抢楼,抽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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