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昂
发表于 2013-4-27 17:51
真假是要证据的,证据完整充分合理合法,那就OK。
大楼盖起来要很久,但垮掉只要几秒。
诚信也是一样的,品牌也是一样的。
如果这事没个结论,那以后坛里就没有了公义,那手电坛纯粹就是个私人玩具了。
阳光99
发表于 2013-4-27 18:08
这么久了东西还没到?SF不想干了吧。
happy_star
发表于 2013-4-27 18:31
这样啊!
johnsonlch
发表于 2013-4-27 19:31
zq2204686 发表于 2013-4-27 16: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人家有快递单哦,救援队收了东西不承认
蓝天救援队的分队队部地址不是以公司名义的地址,以公司地址进行货物流通的行为叫商业行为,也可以叫做买卖{:1_303:}
唐僧爱手电
发表于 2013-4-27 19:36
相信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
p66
发表于 2013-4-27 23:56
是不是专做空心仓那货
watson5240
发表于 2013-4-28 11:48
来围观下
yhh306
发表于 2013-4-28 11:56
吞噬紫外线
发表于 2013-4-28 12:33
几个筒子的事情,按成本算能值几个钱,搞得名誉扫地……
平时朝夕相处的坛友们都得不到他们半点实惠,又怎么能相信他们大手笔援助灾区呢……
cloyidle
发表于 2013-4-28 12:35
johnsonlch 发表于 2013-4-27 19: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蓝天救援队的分队队部地址不是以公司名义的地址,以公司地址进行货物流通的行为叫商业行为,也可以叫做买 ...
俺来帮johnsonlch罗嗦下,快递单子上的收货方经考证为西南购物,是该手电品牌的分销商。不是蓝天救援队。
请参考 http://www.shoudian.org/thread-324573-1-2.html
礁石
发表于 2013-4-28 15:21
不严谨的临时工干的,你懂的{:3_103:}
天漠虎峪
发表于 2013-4-28 15:30
这个蓝天救援队的声明给力了
LESLIE123
发表于 2013-4-28 17:55
求官方解释
张无不忌
发表于 2013-4-28 23:10
我竟然全部看完了。。。
何必叻
发表于 2013-4-28 23:54
所有的黑锅都给一个叫临时工的人背走了
nb603
发表于 2013-4-29 15:50
好乱
rjs888
发表于 2013-4-30 01:03
可耻!可悲!可恨!
HAOLJH
发表于 2013-4-30 03:50
NC 這次{:1_287:} 無奈!
skynet888
发表于 2013-4-30 10:10
有木有 发表于 2013-4-25 00: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已经替商家想好说辞了:
由于工作人员疏忽,误将去年照片发到前几天新闻里面,给大家造成了误会 balabal ...
太经典了!哈哈
skynet888
发表于 2013-4-30 10:30
何必叻 发表于 2013-4-28 23: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所有的黑锅都给一个叫临时工的人背走了
前辈的话太经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