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美是被包拯以什么罪斩首的?
这几天有点儿神经,没个鸟事突然想到了这个问题.在一般人的眼里,陈世美应该是重婚罪或遗弃罪被斩的吧.但我个人认为他被斩的原因是因为欺君之罪.前面两个罪给包拯十万个胆子他也不敢斩陈世美.但欺君之名定罪就不同了,如果欺君都可以不被斩首,那以后群众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欺君了,然后衍生的结果就是篡位.正因为这个深层次的考虑,皇帝才默许了包拯的行为.看来要做个清官好官也是要讲一些策略的,不是你刚正不阿就可以办好事.g 包拯就是个马屁精!{:1_305:} {:1_301:}这个也研究 后人穿凿附会的,没有关系的两个人 原来以为是买凶杀人罪 此事必有蹊跷。 等解答~~ 亘古不变的地狱模式~~~ 不明真相 元芳怎么看?这么火的一句话现在居然没人说了 好像是为了嫁个公主杀了前妻吧? 戏里的何必当真? 今晚撸的第一把就在这里了。 故事和历史还是要分分清楚 zhaoyx 发表于 2013-4-2 23:35
元芳怎么看?
这么火的一句话现在居然没人说了
嘿嘿。。 娶了俩媳妇,竟然还有一个是公主,说不定曾经是人家心中的女神 不知道啊 纯属扯淡,后人乱编的,实际那时候的公主根本不太好嫁,不信查历史去 信誉太强之罪? 用瞎编的故事来说明道理,是非常可怕的事情。
查了一下宋朝状元列表,包拯(999-1062)年间只有一个姓陈的状元。是1000年的状元陈尧咨,陈死的时候,包还没当过官,封了官,但是包在家守了10年孝,没有赴任过。
楼上说得也是非常准确的,那时候女子是非常强悍的。别说公主不好嫁,高门大户的也不好嫁。例如河东柳家的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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