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44538581 发表于 2012-3-1 18:21
zzqzhangboy 发表于 2012-3-1 18:31
不明白 事情好复杂啊2444538581 发表于 2012-3-1 18:48
沙恩霍斯特 发表于 2012-3-1 18:49
╮(╯▽╰)╭ 还好我淘宝几年没遇到过麻烦sunhao20 发表于 2012-3-1 19:07
不明真相的群众路过。。。。有点多,没看,只知道是卖家干了什么不好的事情風中De殘雲 发表于 2012-3-1 19:20
劝LZ进行维权,不必在这里跟他多费口舌,中国消费者保护法中明确指出:当买卖双方各执一词无法明确责任方时法律将着重保护消费者一方。消费者付出的是利益,所以所保护对象是利益,商家付出的是商品,所以保护对象是商品。夜郎魂 发表于 2012-3-1 19:23
支持你向商家讨明白! 发一个维修二手货当新品给你,还拒发货这些。说明这商家对商品的态度也没有什么责任心的!!还好意思告买家的状,简直是不分是非,明明是自已做错事了还这么啰七八嗦的!2444538581 发表于 2012-3-1 19:24
feijh 发表于 2012-3-1 19:25
大家消消火,都各退一步吧!都是一个论坛的兄弟。2444538581 发表于 2012-3-1 19:28
高昂 发表于 2012-3-1 19:43
不管是坛友还是JS,维权是必须的。如果卖家是坛友或者是入坛商家,那更加要维护坛友的利益,否则诚信不在,应该惩罚。电筒爱好者 发表于 2012-3-1 19:45
看到标签我也会不爽,其他不多说2444538581 发表于 2012-3-1 19:52
bszzl 发表于 2012-3-1 19:54
诚信永远是做人、做生意的第一步顶顶 发表于 2012-3-1 19:56
高昂 发表于 2012-3-1 19: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不管是坛友还是JS,维权是必须的。如果卖家是坛友或者是入坛商家,那更加要维护坛友的利益,否则诚信不在, ...
支持。本来嘛,诚信是最重要的。
2444538581 发表于 2012-3-1 19:57
2444538581 发表于 2012-3-1 20:11
2444538581 发表于 2012-3-1 21:04
td8620 发表于 2012-3-1 21:20
LZ,抗争到底如果 发表于 2012-3-1 21:26
是论坛商家吗?不是的话,贴在这里不太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