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潜 发表于 2010-11-24 19:13

请违反版规、屡教不改的朋友注意。

本帖最后由 龙潜 于 2010-11-24 19:16 编辑

对于有些ID,我实在无话可说。违反版规屡教不改,要么没有实物图,要么转让物品数量严重超标,要么就是贴出淘宝店铺链接。版主们回帖或PM提醒了不止一次,依然故我。有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第一次你违规可以说不熟悉版规,第二次、第三次甚至第四次违规,请问该做何解释?

版主尊重你,通过回帖或PM方式提醒修改,但并未换来你的尊重。尊重是相互的,如果再对这种屡教不改的行为姑息迁就,就是对版规的蔑视,就是对其他遵规发帖的筒友的不公。

看来简单的提醒已经起不到任何效果了,那么只有进一步加重处理了。所以,今后对于轻微的违规行为,第一次给予提醒。如果不及时修改帖子,或是今后发帖坚持犯同样的错误,那么就只好删帖处理了。

对于版规有何不明之处,可以随时向本版的任何一位版主咨询,也可以向站长或超版WASP咨询。对于筒友提出的任何疑问,我们乐意解答,乐于交流——前提只有一个,就是你尊重这个论坛,尊重版规。

bobhlw 发表于 2010-11-24 19:16

沙发。。坐下观看

江南飞雪 发表于 2010-11-24 21:50

惹龙版发威,大家都乖乖坐下听话{:1_270:}

裸奔 发表于 2010-11-24 22:01

支持龙版

joe9998 发表于 2010-11-25 13:20

冶乱须重典 !整!

UFO-123 发表于 2010-11-25 13:33

我向来很遵守版规地。支持!

xmdzshz 发表于 2010-11-25 13:42

从来不出二手,版规再牛13与我无关{:1_254:}

nnrswk 发表于 2010-11-25 13:42

看版主发威。还有人不改?

adebenben520 发表于 2010-11-25 14:48

看谁敢挑战权威?

dingyaott 发表于 2010-11-26 13:11

从不出东西大的表示毫无压力

renjieah 发表于 2010-12-3 13:02

我有错,我认罪。

zoufuyang 发表于 2010-12-4 21:21

论坛是靠大家维护的,响应版主号召

koma1407 发表于 2010-12-5 16:48

无规矩不成方圆,支持一下!

四锂金虎 发表于 2010-12-6 14:01

我也经常犯错,支持版规。

一锋青 发表于 2010-12-27 22:07

我是良民

lxq 发表于 2010-12-31 01:58

没 出过东西

表示无压力!

pamier 发表于 2011-1-6 16:23

经常犯错的人表示压力很大 。。哈哈

guohuainanren 发表于 2011-1-6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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