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encer5
发表于 2010-11-21 22:55
算了,搞个合适的就是了。对吧
RayLee
发表于 2010-11-22 16:00
来看头像的
MAGLITE
发表于 2010-11-22 16:06
不违反中或人民共和国法律
也不伤风败俗
真是多管闲事
MAGLITE
发表于 2010-11-22 16:07
楼主的头像也很隐晦地说
tyjd
发表于 2010-11-22 16:08
手光筒
发表于 2010-11-23 13:02
本帖最后由 手光筒 于 2017-3-26 13:56 编辑
不违反中或人民共和国法律
也不伤风败俗
真是多管闲事
MAGLITE 发表于 2010-11-22 16:06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编辑掉
手光筒
发表于 2010-11-23 13:03
本帖最后由 手光筒 于 2017-3-26 13:56 编辑
kingdog
路人涛
头像因为违反论坛头像管理规则,因其他人不适,予以删除,请另行上传规则许可范围之内的图片。
admin 发表于 2010-11-21 21:47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编辑掉
最新会员
发表于 2010-11-23 20:03
这还不算伤风败俗?!
再说我的头像哪里有问题了?!你说!
手光筒 发表于 2010-11-23 13:02 http://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你看过蜡笔小新没有?童趣而已,那么紧张,哪里谈得上伤风败俗。
另外,我倒觉得你的头像影射了一种暴力。
最新会员
发表于 2010-11-23 20:05
当然,这个没有违反法律,这是你的权利。
MAGLITE
发表于 2010-11-24 23:28
你看过蜡笔小新没有?童趣而已,那么紧张,哪里谈得上伤风败俗。
另外,我倒觉得你的头像影射了一种暴力。
最新会员 发表于 2010-11-23 20:03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so i am
而且,有百事攻击可口的嫌疑哦
MAGLITE
发表于 2010-11-24 23:30
这还不算伤风败俗?!
再说我的头像哪里有问题了?!你说!
手光筒 发表于 2010-11-23 13:02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你可以咨询律师关于你所举报人头像是否违法或者违反伦理道德。我们是法治国家哦~
至于你的头像,我上面的帖子有回复。
瞎子
发表于 2010-11-25 00:23
楼主是百事的员工吗?
手光筒
发表于 2010-11-25 12:37
本帖最后由 手光筒 于 2017-3-26 14:00 编辑
你可以咨询律师关于你所举报人头像是否违法或者违反伦理道德。我们是法治国家哦~
至于你的头像,我上面的帖子有回复。
MAGLITE 发表于 2010-11-24 23:30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编辑掉
手光筒
发表于 2010-11-25 12:37
本帖最后由 手光筒 于 2017-3-26 14:00 编辑
楼主是百事的员工吗?
瞎子 发表于 2010-11-25 00:23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编辑掉
裸奔
发表于 2010-11-25 13:28
本帖最后由 裸奔 于 2010-11-25 13:38 编辑
kingdog
路人涛
头像因为违反论坛头像管理规则,因其他人不适,予以删除,请另行上传规则许可范围之内的图片。
admin 发表于 2010-11-21 21:47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老大,“因其他人不适”也是删除头像的理由?我刚才看了头像管理规则:论坛用户的头像不得使用违法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含有色 情、暴 力、血 腥、或其他引起他人不适等内容的图片
如果认为“小象”的头像“露*点”了,含有色*情内容被删除无可非议。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小象”并不具有色*情意思,相信看过那个头像的桐油们都有同感。就像欣赏一张裸*体画,有人把它当做艺术,有人把它当做色*情,这与个人的修养有关。
但如果是“因其他人不适”而删除“小象”头像,我想“论坛上传头像”的功能就失去意义了,每个人都用新手头像就好了。举个例子:我可不可以认为老大的金刚鱼头像也让我感到不适了呢?
“论坛上传头像”的功能也是为了让广大桐油在不违规的前提下彰显个性,让论坛更有活力。如果是因为某个人因理解不同“看着很不舒服”感到不适而删除头像,这种做法可否斟酌?
以上言论就事论事,如有不敬,见谅。
绿色
发表于 2010-11-25 16:38
因其他人不适
roling
发表于 2010-11-25 16:40
自我介绍: 原来的可爱小象头像被河蟹了
admin
发表于 2010-11-25 19:45
老大,“因其他人不适”也是删除头像的理由?我刚才看了头像管理规则:论坛用户的头像不得使用违法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含有色 情、暴 力、血 腥、或其他引起他人不适等内容的图片
如果认为“小象”的头像“露*点” ...
裸奔 发表于 2010-11-25 13:28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输入错误,应该是“引起他人不适”不是“因其他人不适”
论坛并不会因为头像引起某人的不爽而删除,某些头像可能会造成某一群体的不适,这样的头像就不允许存在,论坛是公共场合,还是严格点好。
kgje
发表于 2010-11-25 20:35
真是“莫须有”的理由。
kgje
发表于 2010-11-25 20:36
不知有没人对我的头像不适?怕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