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MI
发表于 2020-9-25 15:44
本帖最后由 TAMI 于 2020-9-25 15:50 编辑
征服那英 发表于 2020-9-25 15:37
小兄弟是不是头条还发过这个?看着有点眼熟。这东西没有啥好办法,你来这里发泄一下应该是最终结果,这里的 ...
头条没发过,但是360上面有视频。。。发这个帖子是给大家看看事情进展,对我处理事情没有帮助, 只是第一天交警说我全责 我认为不公平。 你应该客观事实告知电动车主,谁的责任,第一天当交警的面我已经说了我可以合理范围的出钱看饼,实际碰撞电动车驾驶员完全没有任何刮到没有伤, 因为后面追尾很慢速度, 第二个我事故现场就是说我可以自己修车,不用电动车负责修, 电动车驾驶员老公来了不愿意,说要3000块钱,。要么有后遗症怎么弄,那么我的好心成了交警和电动车故意找茬的机会,那么我就开始了较真模式。。。。开始交警不承认电动车逆向机动车道的,,,,,后面清洗视频才承认。
。我经常跑于广东, 江苏两地,人生也是第一次遇到事故, 安全行驶也有几十万公里, 对于这个事情的态度就是, 不是自己全责,坚决不认, ,现在这个判法次要责任,我也不想再反驳。
只是对于我们的人民公仆来讲,真心的,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不能对比,虽然都是使用一个法律的一个国家, 小地方懒政,监督权都非常严重。 当然了,我只是一个很小的老百姓,虽然有所谓的投诉权利, 有什么屁用。
相比我们国家香港,应该是非常先进的机制。 我们国家大陆有很多机制,但是实现不了, 等于空谈,
我的结论就是任何事情,能不和政府机构打交道就不要打交道。
征服那英
发表于 2020-9-25 15:59
TAMI 发表于 2020-9-25 15:44
头条没发过,但是360上面有视频。。。。我经常跑于广东, 江苏两地,人生也是第一次遇到事故, 安全行 ...
随着岁数的增长,见识多了这种事就见怪不怪了,也别说什么小城市大城市,都一个熊样,潶就一个字。有时候看些小视频,有些行人电动车出事故,给我的感觉就是死不足惜,我也走路,我也骑电动车,我也开车,其实最守法的还是开车的平头百姓,对行人和骑电动车的,所谓的人性化、保护弱者,只不过立个牌坊而已,不管你强弱,谁的责任谁担,才会敬畏发绿,这才是真正的发至。我不禁止孩子走路的时候闯红灯,这是郭庆,没办法,我只是告诉他,你闯红灯的时候一定要保证安全,什么是安全,举个例子,你不小心摔倒了,不快不慢爬起来车还没到你身边就可以。也别在意那几十万,以后有的是机会破了它。
TAMI
发表于 2020-9-25 16:09
征服那英 发表于 2020-9-25 15:59
随着岁数的增长,见识多了这种事就见怪不怪了,也别说什么小城市大城市,都一个熊样,潶就一个字。有时候 ...
黑也确实黑,,,,,只是我看不见, 公平正义也只能在电视剧里面看见罢了。
wildcat
发表于 2020-9-25 19:54
可以复核,然后回发你结果。不服去法院起诉
TAMI
发表于 2020-9-25 20:07
wildcat 发表于 2020-9-25 19:54
可以复核,然后回发你结果。不服去法院起诉
正常是可以复议, 路过拿车去大队看了下,门都不开放,领导回复说不接受复议,你可以去起诉。 骗我们老百姓不懂。
魔云极光
发表于 2020-9-25 22:27
起诉,调监控
nbzl
发表于 2020-9-26 23:07
不争馒头争口气!干他
syyc0
发表于 2020-9-28 09:43
一般转弯的时候我都是一看再看就怕一些傻逼玩意自以为是的大爷
2724376393
发表于 2020-9-28 13:12
syyc0 发表于 2020-9-28 09:43
一般转弯的时候我都是一看再看就怕一些傻逼玩意自以为是的大爷
这么做是对的,你不能期望每个行人每个驾驶员都遵纪守法、不犯任何故意无意性的错误,只有自己学习运用好防御性驾驶,不出意外,才是王道
ivandouglas
发表于 2020-9-28 13:46
是不是遵守交通法规,只跟驾驶者的个人素质有关系,跟他驾驶何种交通工具是没有关系的。心存他人之人无论驾驶何种交通工具都会按章行驶,反之,自私自利的人无论驾驶什么车都一样无视法规和他人。
我所在的城市里,每天、每条路上都可以看到:开车的平头百姓们违章停车,为了省下停车费或近一些的停车地点而违章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甚至连盲道也不肯放过,让别的交通参与者无处可走,只能冒着生命危险进入机动车道行驶。而一旦出了事故,其就会被谴责是违章驶入非机动车道才出的事故被判全责。殊不知,恰恰是违章占道的小车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而他,却可以利用事故受害者无暇举证很轻松地逃避法律制裁。
还有,十字路口绿灯亮起时,多少左转、右转的车辆不避让直行的非机动车和行人,用一身钢筋铁骨去冲撞其他交通参与者从而获得优先通过权……
大概在有些人的心中,只有闯红灯才是违章,只有别人违章才是违章,自己占用其他交通参与者的道路是理所应当的,直行避让转弯是理所应当的。自己驾车出门就是王者,其他所有交通参与者都应当为自己让路。
wildcat
发表于 2020-9-28 18:43
TAMI 发表于 2020-9-25 20: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正常是可以复议, 路过拿车去大队看了下,门都不开放,领导回复说不接受复议,你可以去起诉。 骗我们老百 ...
行政复核是你的权利。打12345投诉
我电瓶车事故都复核的,当然改不了结果
不过处理中队哦还是有压力的
2724376393
发表于 2020-9-28 18:52
ivandouglas 发表于 2020-9-28 13:46
是不是遵守交通法规,只跟驾驶者的个人素质有关系,跟他驾驶何种交通工具是没有关系的。心存他人之人无论驾 ...
给你一百个赞
www19751111
发表于 2020-9-28 19:51
抱怨社会不公没有意义,自己想要个说法就准备好所有证据(包括不限于和相关人员的视频音频),把心静下来按步就班走程序就可以,
TAMI
发表于 2020-9-28 22:40
www19751111 发表于 2020-9-28 19:51
抱怨社会不公没有意义,自己想要个说法就准备好所有证据(包括不限于和相关人员的视频音频),把心静下来按步就 ...
这不是简单抱怨,,这个东西怎么说,第一天,我没有录像警察视频的时候, 警察当场说我全责, 怎么怎么样的,不行就扣车, 好,车扣了,我去警察那边就全程录像录音,还是在说电动车是非机动车,不付责任,我告诉他我在录音录像, 后面找队长,给了视频,给了交通法里面的条款后, 警察才改口说电动车主要责任,这和电动车是不是机动车没有关系,再后来,我去取车, 反正无论什么责任,我最后所有损失赔偿修车都是我个人掏的, 只是警察不负责任故意这样刁难我们外地人不太好, 我取车隔壁是交警大队,因为中队写这个责任书的时候说,你不行就去大队复议哦, 那我路过就去看看,结果呢,大队连服务窗口都不对外开放, 打电话给队长,说不能复议, 可以去自己起诉,
所以对警察这样的态度有很大意见,为什么可以正常复议,应该留有正常窗口的大队,不对外开放, 要是不对外开放,为什么又搞一个办事大厅呢,只能说这个地方办事公务员就是一个踢皮球的态度。
www19751111
发表于 2020-9-28 23:34
这个行业的基本都这样,别钻牛角尖,想他们应该怎么样,所以自己留好证据,直接干,我的意思,别纠结在不重要的地方,它们不值得让自己生气.
mxw
发表于 2020-9-28 23:41
第一你有保险,这第二,从国家法律上来说就是保护弱势群体,如不能协商解决,这种情况电动车就弱势群体,要是电动车撞了自行车,自行车弱势群体。
穿越流水线
发表于 2020-9-29 01:02
很同情楼主,如果楼主是马加爵那样的,没准这事就是导火索,然后又有无辜躺枪的。不公平的事情太多了,看开点,别走极端。当然楼主不会,我相信。
所有,他人的遭遇就是你以后某次遭遇的提前演习。不能漠视每一次不公。
穿越流水线
发表于 2020-9-29 01:09
我们每年花钱买的保险,就是为了给那些不遵守交规的孙子们买的,每年好几千,都够我胡吃海喝十几炖了,你说冤不冤,要是全部是买给自己车损险多好,可是你又不买不行
每年起码得有一万亿保险费是给别人犯的错准备着的,亏不亏,冤不冤。这么多人大代表,连个P都不放。
jqt
发表于 2020-9-29 05:44
民事案件弱者胜,前因、经过都没有必要去了解,就看结果,谁弱谁就胜。
行人过马路看手机,一头撞上停着等红灯的汽车,汽车一方赔钱……
自行车逆行,撞了,交警判逆行者全责,但是因为逆行者伤得比较重,无责一方赔钱……
老太太下楼梯时摔了,撞到楼梯下面的汽车。汽车没动,里面都没人,是停着的。家人去起诉,法院判汽车一方赔钱……
全是真实案例。民事案件里面弱势的一方只要去闹,一定能赢,赢多赢少的问题而已,这不是法律,是政策,目前没办法。
2724376393
发表于 2020-9-29 06:26
回复 @zzhj123456 :双方都违反一条交法不是同责是啥[吐]交通法第47条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62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复制b站网友的评论,如有不对的地方请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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