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ngkais
发表于 2010-3-9 08:49
我和他打过交道,因为他坚持要我先款,对他我不放心(感觉的),最终没有理他。
个人体会:这人靠不住!
说明:不是看了最近的帖才说这番话的
tjhan
发表于 2010-3-9 08:55
以此为鉴
aaxx
发表于 2010-3-9 09:00
对于这种什么XX科技一类的ID我向来无视,无论是电脑,手电,音响类的交易
binhe
发表于 2010-3-9 09:43
支持论坛处理交易纠纷,恶意欺骗坛友的还是赶出去吧
YAOYAOYYO
发表于 2010-3-9 09:48
个人觉得版主的这个通告和处罚措施不好,没有什么强制力 !给7天时间让其来解释,不来就封ID。。。。对于这样的人,封几个ID算什么?肯定还有别的马甲。这个处罚对他没有任何作用。
我觉得可以发动群众的力量,人肉一年 !虽然这个人早有准备,很多信息是假的,但是有些收货信息可以人肉到 !欢迎坛友和正义人士出来揭发!当然是7天之后了,7天之后我们就仁至义尽了!
sun007
发表于 2010-3-9 10:00
同意楼上的说法,对这种人不能手软!
Sandman
发表于 2010-3-9 10:16
害群之马,要坚决批倒批臭
wsr_my_lover
发表于 2010-3-9 10:16
land313
发表于 2010-3-9 10:51
vicdoo
发表于 2010-3-9 10:58
围观 同时B4骗人者
dsyy333
发表于 2010-3-9 11:04
titandyl
发表于 2010-3-9 11:36
新人围观!严重关注事态发展!
bestmaomao
发表于 2010-3-9 11:45
我跟此人交易过,差点被骗,我一全新小乔出给他,被他暴力拧坏灯头,反过来污蔑我。幸亏我据理力争才没有被他得逞。此人收货信息:
汤文,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龙泉小学教师生活区,412000,13975369135!
yourfriendyang
发表于 2010-3-9 11:51
大家以后坚决记住此人此地址此号码啊
tf84855697
发表于 2010-3-9 11:57
在其他论坛的二手版里,很多都是明令禁止先款先货交易,我觉得手电版规最好也能加这么一条,无论你是不是老鸟、熟人,一律禁止
qiqi
发表于 2010-3-9 12:05
个人觉得版主的这个通告和处罚措施不好,没有什么强制力 !给7天时间让其来解释,不来就封ID。。。。对于这样的人,封几个ID算什么?肯定还有别的马甲。这个处罚对他没有任何作用。
我觉得可以发动群众的力量,人肉 ...
YAOYAOYYO 发表于 2010-3-9 09:48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ding
616xd
发表于 2010-3-9 12:18
好久没认真来二手区做调研了,就顶顶老大决定,希望大家都看到
smallhand
发表于 2010-3-9 12:25
还一QQ:253808485
sean66wang
发表于 2010-3-9 12:26
有名有姓有住址有电话,人肉可是相当有力啊。
alibabatadie
发表于 2010-3-9 12:29
哎,“解释”,可怕的解释,
是让其所有马甲来解释,还是单“**科技”来解释呢。
如果确认,直接置顶人肉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