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满神 发表于 2010-1-26 22:57

knot 发表于 2010-1-26 23:11

当初,哭哭嚷嚷,要死要活,开贴发誓说要离开的,却又出现了。{:1_217:}

firefoxli 发表于 2010-1-26 23:29

alextoYin 发表于 2010-1-26 23:49

SNAKELB 发表于 2010-1-26 23:57

那要删的还多着呢,哈哈,都潜水吧

admin 发表于 2010-1-27 00:21

国家正重点集中治理社区网站,其中就包括论坛,为了论坛的正常运行,我们会对论坛加强管理,对于一些违规贴进行清理。
近期论坛将会对现有规则进行一系列更新,对于规则变更有意见或者建议的朋友请到站长热线板块提出,我们会重视您的意见并讨论其可行性,如果可行我们会对现有规则进行改进,但请不要使用过激的方式提出质疑,这样将可能起到不好的效果。

douban 发表于 2010-1-27 00:34

其他的我不敢说,但是E版发表那个袒护卖脏的言论,我觉得他的观点和我们不一样,道不同不相为谋吧,只能如此了!

elks 发表于 2010-1-27 09:12

本帖最后由 elks 于 2010-2-2 20:31 编辑

shanchu

a5542879 发表于 2010-1-27 09:18

哈哈,搞笑。
现代司法?。
很多不是刚抓起来报纸已经定罪了嘛,帖主看到很长时间没人要帖子沉了顶起来是不是也要删啊?

elks 发表于 2010-1-27 09:41

本帖最后由 elks 于 2010-2-2 20:32 编辑

shanchu

a5542879 发表于 2010-1-27 09:46

几位版主打算用几个月时间清理二手区所有无意义回复呀?
你们创新的作法开创了互联网二手区的先河,当树碑立传成为互联网的典范载入史册才是。
二手区我去的多了,这么牛的还真是头一回看见,长见识啊。
一上来就看到好几条短信,心想谁这么在乎我呀?打开一看原来是清理我的废话,你们太辛苦了嗷。

过期上尉 发表于 2010-1-27 09:53

国家目前正在网络上 扫黄!打非!没说论坛里不让顶啊!规矩太死板啦!

陈满神 发表于 2010-1-27 10:18

花仔公 发表于 2010-1-27 12:21

算了吧,现在是风头上,尽量避避。

pinouo66624 发表于 2010-1-27 14:09

我也受到elks版主删我的帖子,看到桐油发的红色镁光6D,我的帖子是"鲜艳惹目老长啊",竟然也和 谐地删除了,不知这句话惹了谁啊?请版主站出来解释一下.

亦幻亦眞 发表于 2010-1-27 16:59

我以为这只是个穿不起衣服住不起房子的时代,原来我错了,我们现在连话都不能乱说了

qbz1231 发表于 2010-1-27 18:13

yzcdj 发表于 2010-1-27 19:38

搞了半天二手区现在发贴回复都要花钱啦?

佛光普照 发表于 2010-1-28 00:49

{:1_217:}{:1_217:}

海天 发表于 2010-1-28 12:07

据说的因为删顺手了{:1_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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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好吧。惹不起我躲得起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