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满神
发表于 2010-1-26 22:57
knot
发表于 2010-1-26 23:11
当初,哭哭嚷嚷,要死要活,开贴发誓说要离开的,却又出现了。{:1_217:}
firefoxli
发表于 2010-1-26 23:29
alextoYin
发表于 2010-1-26 23:49
SNAKELB
发表于 2010-1-26 23:57
那要删的还多着呢,哈哈,都潜水吧
admin
发表于 2010-1-27 00:21
国家正重点集中治理社区网站,其中就包括论坛,为了论坛的正常运行,我们会对论坛加强管理,对于一些违规贴进行清理。
近期论坛将会对现有规则进行一系列更新,对于规则变更有意见或者建议的朋友请到站长热线板块提出,我们会重视您的意见并讨论其可行性,如果可行我们会对现有规则进行改进,但请不要使用过激的方式提出质疑,这样将可能起到不好的效果。
douban
发表于 2010-1-27 00:34
其他的我不敢说,但是E版发表那个袒护卖脏的言论,我觉得他的观点和我们不一样,道不同不相为谋吧,只能如此了!
elks
发表于 2010-1-27 09:12
本帖最后由 elks 于 2010-2-2 20:31 编辑
shanchu
a5542879
发表于 2010-1-27 09:18
哈哈,搞笑。
现代司法?。
很多不是刚抓起来报纸已经定罪了嘛,帖主看到很长时间没人要帖子沉了顶起来是不是也要删啊?
elks
发表于 2010-1-27 09:41
本帖最后由 elks 于 2010-2-2 20:32 编辑
shanchu
a5542879
发表于 2010-1-27 09:46
几位版主打算用几个月时间清理二手区所有无意义回复呀?
你们创新的作法开创了互联网二手区的先河,当树碑立传成为互联网的典范载入史册才是。
二手区我去的多了,这么牛的还真是头一回看见,长见识啊。
一上来就看到好几条短信,心想谁这么在乎我呀?打开一看原来是清理我的废话,你们太辛苦了嗷。
过期上尉
发表于 2010-1-27 09:53
国家目前正在网络上 扫黄!打非!没说论坛里不让顶啊!规矩太死板啦!
陈满神
发表于 2010-1-27 10:18
花仔公
发表于 2010-1-27 12:21
算了吧,现在是风头上,尽量避避。
pinouo66624
发表于 2010-1-27 14:09
我也受到elks版主删我的帖子,看到桐油发的红色镁光6D,我的帖子是"鲜艳惹目老长啊",竟然也和 谐地删除了,不知这句话惹了谁啊?请版主站出来解释一下.
亦幻亦眞
发表于 2010-1-27 16:59
我以为这只是个穿不起衣服住不起房子的时代,原来我错了,我们现在连话都不能乱说了
qbz1231
发表于 2010-1-27 18:13
yzcdj
发表于 2010-1-27 19:38
搞了半天二手区现在发贴回复都要花钱啦?
佛光普照
发表于 2010-1-28 00:49
{:1_217:}{:1_217:}
海天
发表于 2010-1-28 12:07
据说的因为删顺手了{:1_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