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ys 发表于 2010-1-19 19:55

80956587 发表于 2010-1-19 19:58

这个必须删!!!{:1_250:}

feijh 发表于 2010-1-19 20:05

向网络警察举报!nnd!一定要让他知道什么是后果!

zky111 发表于 2010-1-19 20:15

这个 这个 佩服 牛

shootime 发表于 2010-1-19 20:19

特工Z 发表于 2010-1-19 20:42


这个太牛B了
不过这年头警察根本不管事,我见过的多了

douban 发表于 2010-1-19 21:08

以前看此人帖子也是感觉怪怪的,这下知道原因了

greenx 发表于 2010-1-19 22:04

坚决抵制打击

289484769 发表于 2010-1-19 22:25

{:1_238:}

admin 发表于 2010-1-19 22:31

永久关闭id

adebenben520 发表于 2010-1-19 22:50

太惨了,举报爱好者又开始活跃了,我要是说我杀人了,楼主肯定会把我给举报了。

a5542879 发表于 2010-1-20 00:24

LS你就是说杀人了啊,人家会断章取义嘛,呵呵,这个举报的好,赞一个。

kforce 发表于 2010-1-20 00:32

太惨了,举报爱好者又开始活跃了,我要是说我杀人了,楼主肯定会把我给举报了。
adebenben520 发表于 2010-1-19 22:50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别人举报销赃也给盖个爱好者的帽子?哪天偷到你头上看你是怎么想的

adebenben520 发表于 2010-1-20 06:16

哎,这个你就错了,现在的人啊为了吸引别人,什么标题不敢起,如果我偷来的,我摆明说我偷来的?脑子锈逗了?   随便说什么也不会说偷来的,很明显,那哥们想吸引人注意,可惜过份了。还有,我最恨小偷,谁偷我的,被我抓到,不打残他丫的。

adebenben520 发表于 2010-1-20 06:18

我绝非为小偷辩护:哦,人家说什么你就信,他说他是美国总统,你信不?

elks 发表于 2010-1-20 11:45

个人同意楼上观点,我觉得就是哗众取宠取一个吸引眼球的标题。修改过就算了吧,没必要围攻。

gc19861220 发表于 2010-1-20 12:15

严厉打击网络销赃行为!

douban 发表于 2010-1-20 12:24

无论此人是真的偷的还是假的以此为噱头,但是事实是他自己宣扬了“偷来的”。
我们无从判别真假,但是有一点,在坛子这个公开的场合宣扬卖脏肯定不对。
管理员做的处理我觉得很有道理,起码可以表明我们这个坛子不欢迎卖脏的立场。

bianxiaobing 发表于 2010-1-20 12:31

特工Z 发表于 2010-1-20 12:33

这个处理的很好!赞一个
不管是不是真的小偷,既然是如此宣传的,就应该认为是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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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居然到二手区销赃,管理员快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