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工Z
发表于 2010-1-11 13:43
哈哈,还想继续来啊?
不陪你玩了,上班去鸟~{:1_217:}
wsr_my_lover
发表于 2010-1-11 13:50
Titanium
发表于 2010-1-11 13:55
哈哈,还想继续来啊?
不陪你玩了,上班去鸟~{:1_217:}
特工Z 发表于 2010-1-11 13:43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正所谓不“打”不相识{:1_206:}
特工Z
发表于 2010-1-11 19:49
呵呵,“打”可不敢当
不过能看出这位兄弟也是为论坛好的
其实国内这些乱七八糟事就是多,没办法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就别太往心里去了{:1_270:}
828224
发表于 2010-1-11 20:18
支持一下楼主
toud
发表于 2010-1-11 20:24
摸摸看看下一成,9新的东西至多卖80%新品的价才有可能被我接受。
Titanium
发表于 2010-1-11 21:55
呵呵,“打”可不敢当
不过能看出这位兄弟也是为论坛好的
其实国内这些乱七八糟事就是多,没办法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就别太往心里去了{:1_270:} ...
特工Z 发表于 2010-1-11 19:49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这就是嘛!别的不多说啦,
小意思{:1_270:}
Titanium
发表于 2010-1-11 22:04
支持一下楼主
828224 发表于 2010-1-11 20:18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 ,多冷静哦哥们儿
spdif
发表于 2010-1-12 10:25
拍卖吧,出价高的得!{:1_217:}
陈满神
发表于 2010-1-13 23:23
admin
发表于 2010-1-16 23:43
楼上的回复是我删除的,具体违规原因因为时间长了,现在已经记不清除了。
titanium在这个版块并没有删帖权限,他是不可能删除你的帖子的,请楼上先了解清楚。
admin
发表于 2010-1-16 23:44
接受楼主建议,在二手区规则增加了一条:16,禁止在转让贴中对他人的转让价格恶意进行评价(捣乱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