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哥ZJ 发表于 2009-12-12 09:47

黄秋生骑摩托撞伤刘德华

黄秋生骑摩托撞伤刘德华
2009-11-10 02:53   来源: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字体:大 中 小】   在线投稿    新闻热线:0791-6849275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叶伟报道:“黄秋生骑摩托撞伤骑自行车的刘德华?”一看这句话,让人惊讶。香港重量级影星的黄秋生与刘德华,怎会发生这样的事?但这确实是一起交通事故,非常巧合的是,当事双方的确为黄秋生和刘德华,只不过这两个“明星”是来自宁都县的农民。
  本文中黄秋生是宁都县梅江镇背村村上彭小组人,2008年9月13日21时10分许,黄秋生驾驶两轮摩托车载着黄方从东向西行驶,途经梅江镇村下背村路段时,与一辆从西向东行驶的自行车相撞。非常巧的是,骑自行车的人也与香港娱乐圈巨星同名,叫刘德华,本镇罗家村大路口小组人。事故中,刘德华、黄秋生和黄方3人均受伤,刘德华的自行车受损。
  事后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黄秋生、刘德华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而刘德华受伤后被送到宁都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住院5天后,因病情恶化刘德华被送往赣州市立医院继续住院治疗,共计医药费7501元。而此前,黄秋生只向刘德华支付了1000元。据悉,交通事故前,黄秋生所驾驶的摩托车,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出院后,刘德华要求黄秋生付清医药费、误工费等,但黄秋生认为金额过高,拒绝支付。很快,刘德华一纸诉状将黄秋生告上宁都县人民法院,索赔1.5291万元。
  近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保险公司作为第三人也坐在被告席上。法庭上,由于原告名叫刘德华,被告又叫黄秋生,法官多次念着“刘德华”、“黄秋生”时,感觉很别扭。最终,法院判决由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刘德华的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1.3107万元

鸡哥ZJ 发表于 2009-12-12 09:47

本帖最后由 鸡哥ZJ 于 2009-12-12 09:59 编辑

自己沙发···

yourfriendyang 发表于 2009-12-12 09:55

一看这句话,让人惊讶

烟尘 发表于 2009-12-13 14:26

wlbx 发表于 2009-12-13 15:17

无图无真相。

欲望与自 发表于 2009-12-14 17:04

lz,你心中的希望必将改变这个世界

北极的雨季 发表于 2009-12-14 17:16

还没看明白呀,

北极的雨季 发表于 2009-12-14 17:16

还没看明白呀,

北极的雨季 发表于 2009-12-14 17:16

真水

sanfen 发表于 2009-12-14 18:38

如果是真有此事,那真的是大新闻

夏侯公主 发表于 2009-12-15 04:27

大家看怎么样 我认为很好.

朴妍熙 发表于 2009-12-15 11:57

骗人的吧 如果是真的那太**了

鸡哥ZJ 发表于 2009-12-15 17:00

转帖的水贴,哈哈

朴妍熙 发表于 2009-12-16 03:21

回帖是种美德!恰好,这种美德我有~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黄秋生骑摩托撞伤刘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