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ZHL 发表于 2009-11-18 20:00

jsycjhsh 发表于 2009-11-18 20:03

现在死人也看出来了,
cbbxp是不想退钱了。。。
csakura你还吵个**用啊。。。

诸位,使出你们的终极无敌灭神杀手锏吧、、、
地球与你们共存亡,阿门!

csakura 发表于 2009-11-18 20:06

13606428027 发表于 2009-11-18 20:15

东拉西扯,混淆视听。建议直接公布骗子信息到网上,让所有人一起人肉它。

imamrq 发表于 2009-11-18 20:22

人肉人肉。

ocmyskin 发表于 2009-11-18 20:29

fish007 发表于 2009-11-18 21:38

晕了

圣龙 发表于 2009-11-18 22:10

看了N久,结果是……还没有结果

cslcslcsl 发表于 2009-11-18 22:37

这种屁人。不退款能行吗。退出论坛又有何用。换个马甲一样活下去。人肉搜索他。搞死他。

eqfeng 发表于 2009-11-18 23:05

那就报案吧 该起诉就起诉吧 这样闹没什么结果的

fa711819 发表于 2009-11-18 23:33

明白了。。。LZ一直都没上关于软件的证据,就搞个软件的截图来想说明什么?好笑。。

admin 发表于 2009-11-19 00:03

我查看了双方的pm记录,就现存的记录来说,并未提到关于“软件”“护士”的说法,当然不排除双方删除pm内容的可能性。
我这里能提供的信息也只有这些了,其他的还是大家评论吧。

fxccy 发表于 2009-11-19 00:05

我查看了双方的pm记录,就现存的记录来说,并未提到关于“软件”“护士”的说法,当然不排除双方删除pm内容的可能性。
我这里能提供的信息也只有这些了,其他的还是大家评论吧。 ...
admin 发表于 2009-11-19 00:03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haha,管理员出面了,是不是管理员有特权可以偷看私人的PM啊,怕怕啊

wasp 发表于 2009-11-19 00:12

敬请旁观的人不要骂粗口。即使你站在绝对正义的一方,你粗鄙的语言也只会玷污你的清白,对非正义一方有何损害?无论如何,你的语言关联的不是对方,而是你发言的ID.
请自行清理有关语言,明天还没有清理的,我帮你忙。
另外,请各位以证据为主,当事人也请提出有力证据。
多言无益,证据第一。

tc12300 发表于 2009-11-19 00:14

我有个两个建议,
001,双方公布身份证,及所有的个人信息,包括地址,所在公司名称,骗子绝对不敢!然后其中一方可以报当地诈骗案,nnd就不相信这事没个结果!
002,就是cbb若你真的是所谓的骗子{若哪天水落石出了发现我冤枉这么叫你了,希望你能理解},希望你回头是岸,把钱退给人家把,大家都论坛兄弟,一起来到这里也都是缘分,若真能做到这些我想论坛兄弟会以宽容的心忘记这件事的,希望csa也不要再追究了,让他换个马甲在这里混吧,以后大家也就都不要提这事了,
以上是个人的两种观念lx的投票吧,
我自己投002我也劝cbb投002吧,

dong262503 发表于 2009-11-19 00:22

说一句,就算是真的有什么护士考试软件,也是不值钱的东西,CBBXP难道不知道护士考试是像高考类型的国家考试么……

珠江漫步 发表于 2009-11-19 00:30

服务遍神州 诚信递万家 圆通速递--中国人的快递·当天件·24小时件·到付件·限时服务 |客户要求 圆通使命|
                  今天:2009年11月19日



走件流程
快件单号 操作时间 快件流程
2211578396 2009-11-16 19:55:01 浙江仙居/快件揽收扫描
2211578396 2009-11-16 20:11:53 浙江仙居/上车扫描
2211578396 2009-11-16 21:55:23 临海分拨中心/上车扫描
2211578396 2009-11-17 14:25:45 浙江杭州航空部/下车扫描
2211578396 2009-11-17 15:13:50 杭州分拨中心/上车扫描


一时好奇!看了一下 这个快递怎么还在杭州呢?

wasp 发表于 2009-11-19 00:31

不建议公布任何个人信息。网络不是一个绝对安全的净土。任何个人信息公开均需谨慎再谨慎。

admin 发表于 2009-11-19 00:38




haha,管理员出面了,是不是管理员有特权可以偷看私人的PM啊,怕怕啊
fxccy 发表于 2009-11-19 00:05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除非是发生法律事件,我会到数据库检索相关人员pm内容以留作证据以外,我是不会去查看数据库内pm信息的。
任何时候我都不会公开他人pm或者将pm内容泄露给第三方,因为这是违法的。

imamrq 发表于 2009-11-19 01:17

lz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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